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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重點學科簡介

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科的發展抓住了法學教育的機遇,緊密結合了全球化時代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政治經濟格局的新變化對國際法各個領域提出的現實要求。壹方面,不斷加大人才引進和現有法學教師培養力度,形成了教學科研與老中青相結合的學科梯隊;另壹方面,要整合省內重要的法學教育資源,加強法學教育科研力量,加強與國外的學術交流。在國際私法、世界貿易組織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民商法四個主要研究方向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系統而豐碩的研究成果,在國內產生了重大影響。該學科已被列為“十壹五”期間湖南省重點學科,成為“十壹五”期間湖南省重點支持和發展的對象。壹、這門學科形成的歷史淵源。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的國際法學科起步於20世紀90年代初。1992 * * *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後,我校領導和專家敏銳地意識到法學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也意識到法學對於湖南師範大學成為研究型、綜合性大學的重要意義。經與武漢大學協商,聘請我國著名國際私法學者李·教授為終身教授,承擔了我校法學專業建設的艱巨任務。1993我校法學專業正式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並於同年開始在法學碩士專業學位點招收國際私法方向的碩士研究生。經過幾年的努力,正式獲得1998國際法律碩士學位授予權,成為湖南省首個國際法律碩士學位項目,2002年被湖南師範大學確立為校級重點學科,2006年獲得1國際法律博士學位授予權。此外,為加強博士點梯隊實力,提升博士點教學科研實力,正在積極創造條件建立法學國際博士後流動站。二。本學科現狀(壹)師資隊伍建設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學科師資力量雄厚,有教授7人,副教授4人,講師2人,國務院學科評議組(第三屆)法律專家組成員1人,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1人,博士生導師6人,擁有法學博士學位的梯隊成員9人。已有5名教師進入博士後流動站,並已離站。該學科近80%的教師擁有博士學位。平均每年培養17-24研究生。其中有被譽為新中國國際私法奠基人之壹的李教授;國內外知名國際經濟法專家郭教授;由教育部法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蔣教授等壹批專家學者組成了壹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協調、教學經驗豐富、科研實力雄厚的教學隊伍。無論是師資規模、博士學位數量、高級職稱數量,還是廣泛接觸司法實踐,都處於我省前列。(二)科學研究:作為我院的主導學科,國際法歷來十分重視以教學和科研為中心,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在科研方面,學科充分挖掘學術研究團隊潛力,組織申報國家、省、部科研項目。在三級科研項目的基礎上,產生了壹批標誌性的高質量科研成果。截至目前,已完成並承擔國家級項目5項、省級項目33項;獲教育部1三等獎,司法部2項,省社科基金1壹等獎,二等獎2項,三等獎3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世界投資雜誌》等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7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等出版社出版學術專著50余部,出版全國、全省編寫的各類教材25部,翻譯出版《黛西與莫裏斯論法律沖突》、《牛津法律詞典》、《現代羅馬法體系》(第八卷)等重要法律著作和詞典6部。先後獲得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獎、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獎、湖南省社會科學成果獎等近20個獎項。主辦了湖南法學界唯壹出版的學術刊物《時間法學》,常年出版李教授主編的《國際法與比較法》叢書。這些不僅是本學科理論研究的基地,也是本學科與國內外法學理論界和實務界交流的重要園地。為適應教學科研水平不斷提高的需要,本學科十分重視教學科研服務設施建設,投入了大量資金,擁有現代化的多媒體教室、計算機房和多功能模擬審判;學科和系統資料室2個,專業圖書21.96萬余冊,各類報刊雜誌21.8余種。(三)學術交流在學術交流方面,本學科積極參與國內外學術活動,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相結合的方針。壹方面,鼓勵和資助教師出國,先後有5名教師在德國、瑞士、美國等國家做高級訪問學者,並保證每名專業教師每年參加壹次全國性學術會議,擴大了學科和教師的學術影響力。另壹方面,充分利用特聘教授資源,與國務院法制辦、外交部、商務部等政府和實務部門建立了廣泛聯系,與馬普學會、瑞士比較法研究所、喬治敦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臺灣省東吳大學等海外學術機構和高校建立了密切的學術聯系。同時,平均每年邀請20多位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來我院講學和參加學術研討會。先後成功舉辦了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年會1999、2004年5月WTO高級專家研討會、2005年全國國際經濟法年會、2006年4月第四屆法學研究與法律期刊學術論壇、2006年李國際私法研討會、2007年國際貿易與人權保護研討會、中國仲裁法研討會。三。本學科的研究方向和發展前景。自1998正式獲得國際法碩士學位授予權以來,該學科壹方面註重加強國際法基礎理論研究,另壹方面也註重國際法分支學科和邊緣學科的研究,凝練學科方向,實行優化組合。形成了國際私法、WTO法、國際民商法、國際經濟法等各具特色的研究方向,重點加強了對國際人權法、當代沖突法、WTO法律問題、國際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收養法、國際環境法的研究。每個方向都有自己的特點,協調發展。(壹)國際私法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國際私法的本體部分,即沖突法的基礎理論、國際民商事新秩序的構建、國際民事訴訟和商事仲裁制度、國際收養的法律問題。其特點是立足於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法學理論研究的客觀需要,運用綜合方法和比較方法研究國際私法的基礎理論和我國法律實踐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法律問題。我國著名國際私法專家李教授緊密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實法律需求,率先提出國際私法趨同化的觀點,主張國際私法的功能應從傳統的解決沖突轉向構建國際民商事新秩序, 從而實現國際私法功能的轉變,適應全球化時代的需要,對中國國際私法學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在國內外法學雜誌上發表學術論文80余篇,著作17部(其中重要譯著4部)。2001至今主編《國際法與比較法論文集》(現已出版至16輯)。他還主持、翻譯和出版了英國和德國的法律名著《黛西和莫裏斯論法律沖突》、薩維尼的《現代羅馬法體系》(第八卷)和《牛津法律詞典》。21世紀國際私法以建立國際民商事新秩序為己任理論的產生和完善,學術帶頭人姜教授功不可沒。蔣教授長期致力於國際私法基礎理論問題的研究,主持了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和6項省部級項目。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家》、《法律評論》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60余篇。此外,他在國際收養法領域的研究成果有目共睹。目前已出版《收養法》、《國際收養法律制度研究》、《收養法比較研究》兩部專著,發表國際收養法專業學術論文近20篇,涉及國際收養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問題,對我國收養法律制度建設特別是涉外收養立法、執法和司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通過對德國馬普的訪問,使我校跨國收養法研究具有壹定的國際影響力。(二)WTO法WTO法以世界貿易組織的條約、決議和相關案例為主要研究對象,重點研究與貿易有關的國際投資、國際金融、知識產權和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等法律問題。同時註重WTO與國際經濟法的相互滲透與融合、WTO與國際民商事秩序的構建、WTO與湖南涉外法律體系的構建與完善,並針對湖南入世後對外開放的實際情況,對WTO與湖南涉外法律秩序的構建與完善、WTO與環境保護進行了探討和研究。該研究方向的學術帶頭人是湖南師範大學特聘教授王桂國博士,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和世界貿易組織法的教學和研究。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國際貨幣金融法》(單行本)、《國際投資法》(單行本)、王《中國經濟法》(單行本)、《世界貿易組織法》(單行本)等,在《世界投資雜誌》、《法學家》等國內外學術期刊、國內國際發表學術論文46篇。主持完成了“中國內地與香港法律比較研究”、“亞洲金融風暴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職能轉變”、“加入WTO對兩岸知識產權保護的影響及對策”、“國際投資法研究”、“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趨同研究”等重大研究課題,能夠緊密結合我國涉外經濟交往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進行深入研究,理論價值和實踐操作性相當突出。(三)國際民商法國際民商法以20世紀60年代以後聯合國貿易委員會、國際商會、羅馬統壹私法協會等國際組織制定的國際公約、國際慣例和“示範法”為研究對象。該研究方向在國際合同法領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尤其是對美國合同法的研究,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此外,現代商法領域的研究也對學術界產生了壹定的影響。學術帶頭人李先波教授在比較合同法、國際民事訴訟、知識產權法等領域的研究取得了諸多成果。出版《國際私法與國際民事訴訟》、《合同效力比較研究》、《合同法理論》、《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的國際與國內保護》、《國際民商法專題研究》、《國際民商法與中國法制建設》等專著6部,主編《WTO法律問題》專著6部。他在《法律研究》、《中國法律》、《法律評論》和《法律商業研究》上發表了40多篇論文。承擔省級項目3項,參與國家級項目1項。其《合同有效成立的比較研究》獲湖南省第六屆優秀社科著作三等獎。《論國際民事管轄權的協調》獲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首屆優秀論文二等獎。鄭元敏教授擅長國際貿易中的現代商法研究,包括國際條約法、國際經濟法和網絡法,關註網絡中的國際法。出版有《現代商法》、《破產法律制度比較研究》等專著,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法學》等國內核心期刊發表相關論文數十篇。(四)國際經濟法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調整國際經濟關系的條約和慣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以及國際經濟組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原則。其特色主要體現在突出世界貨幣金融法律體系和政府采購法研究。學術帶頭人肖北庚教授長期致力於國際經濟法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出版《國際經濟法》、《政府采購的國際規制》等國際經濟法學術專著,在《現代法》、《法學》等法學核心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30余篇,主持省級課題3項,參與國家級課題2項,主持或參與各類課題4項。陳運良教授曾留學日本,長期從事經濟法國際化的研究。他率先從國內法的角度研究國際經濟法,對國際經濟法的基本理論和制度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研究。在《中國法學》、《現代法學》等核心期刊發表論文30余篇,專著2部,主持國家級課題1項,省級課題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