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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可以積極實施什麽樣的人才計劃,打造人才高地

(2013年5月29日中國* * *產黨第十壹屆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和科教興省戰略,推動科學發展、後發趕超、同步小康,現就進壹步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和科技創新,促進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第壹,把貴州建設成為“中國人才創業的首選”。目前,我省已進入依靠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階段。人才短缺和科技創新能力不強仍是制約我省同步實現小康的主要瓶頸。要優先發展人才,把人才創業和科技創新作為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的根本舉措,充分借鑒發達地區的成功經驗,進壹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創新,以企業為主體,以產業為支撐,以項目為載體,加強平臺建設、政策支持和環境營造,大力培養和引進人才, 並大力提升科技創新整體水平,實現貴州科學發展、趕超與小康同步。 未來三年,創新創業人才總量年均增長4%以上,高技術產業產值年均增長30%以上,科技進步綜合指數和科技進步貢獻率分別達到40%和45%。經過不懈努力和長期奮鬥,貴州逐步成為“中國人才創業首選地”,推動轉型發展實現新跨越。(牽頭單位: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省科技創新領導小組;責任單位:省直部門單位、市委、政府)

第二,實施“百千萬人才引進計劃”。自2013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圍繞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電子信息、新能源等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特色產業、現代農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迫切需求,大力引進和使用壹批領軍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實施“百人領軍計劃”,力爭三年引進領軍人才100人。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核心技術,其技術成果在國內外領先,能夠解決關鍵技術和工藝操作難題,或在現代服務領域取得重大創新突破並取得顯著成效的高層次特色人才,引進到省內企事業單位或在省內領辦、創辦企業。經考核,確定每名領軍人才當年獎勵654.38+0萬元,支持提供工作場所、必要的儀器設備、科研啟動經費、工作助手和654.38+0.20平方米住房,解決配偶安置、子女就學、醫療保險、出入境、項目申報、職稱評定等問題;第二年、第三年,項目達產達效達到預期效益目標的,繼續獎勵654.38+0萬元。實施“千人創新創業計劃”,引進1000名創新創業人才。對在上述重點產業發展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發明專利,掌握關鍵技術,或在現代服務領域有重要創新突破的專家和急需管理人才,在省內領辦企業或科研機構,或引進省內企事業單位領軍人才,經評審確認。當年給予每名創新創業人才50萬元獎勵,支持提供100平方米住房等條件,解決配偶安置、子女就學、醫療保險、出入境、項目申報、職稱評定等問題。第二年、第三年,項目達產達效達到預期效益目標的,繼續給予50萬元獎勵。實施“萬名專業技術人才計劃”,引進專業技術人才1萬人,提供公寓供人才租賃,對租房給予壹定的財政補貼。對靈活引進的人才,在職稱評定、項目申報等方面享受與我省引進的全日制人才同等待遇。省內本地人才和外來人才在平臺、補貼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衛生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國資委)

第三,大力培養和引進關鍵崗位管理人才。正確處理培養本地幹部和引進外來人才的關系。要加強本土幹部培養,每年選派50名優秀年輕幹部到歐美、新加坡等發達國家進行重點培訓。積極聯系和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相對發達地區掛職鍛煉,重點對接我省8個經濟發達城市,加大幹部交流力度。通過定向選拔、公開選拔等形式,引進了壹批縣委書記、壹批園區管委會主任、壹批科技、財務副鄉長、壹批學校校長、醫院院長、科研院所所長、壹批銀行行長等金融人才、壹批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才。(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衛生廳、省農委、省國資委、省旅遊局、省外辦、省扶貧辦、省政府金融辦)

四、加大科技創新和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力度。圍繞人才高地、科技基地、生態園區目標,加快大學城建設,探索與國外壹流大學聯合辦學。截至2015年底,已有超過16,000名學生從5所大學和學院畢業。統籌推進清鎮職教城建設。職教城商業開發用地和高校老校區用地分省市,按收支兩條線全額劃撥用於職教城基礎設施建設和學校建設,切實解決供電線路遷移等配套設施建設問題。省級職業教育專項資金將主要用於支持職業教育城建設。實施教育“9+3”計劃,加快優質職教園區和市(自治州)縣級職業學校建設,把壹批職業高中建成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到2015年,職業院校在校生超過1萬人,培養技能人才80萬人。加大對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綜合實力提升工程”的貴州大學的支持力度,努力建設國內領先的高水平“211工程”特色大學。積極爭取教育部批準設立貴州醫科大學、貴州旅遊文化學院、貴州中醫藥大學、遵義大學、茅臺學院等高等院校,爭取教育部批準設立貴州師範大學。加快入選“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的貴州理工學院等4所高校建設。建設壹批我省重點行業和領域發展急需的學科和專業,培養壹批學科帶頭人。未來三年,建設30個以上國家重點學科和專業,支持45個省級重點學科和50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建設。充分發揮高校人才培養基地的作用,每年培養人才8萬人以上。(牽頭單位: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衛生廳、省文化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旅遊局、貴陽市委市政府、貴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貴州電網公司)

五、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能下、能上、能穩、能發展的基層人才工作機制,每年從我省基層教育、衛生、農林、水利、建設、旅遊、文宣系統選拔1000名表現突出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派到省內外高校、職業院校、醫療機構或人才基地進修學習。在鄉(鎮)設置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要達到分類評定標準,即評即聘。大力實施萬名教師、萬名博士培養引進計劃,以直接考核方式聘用碩士及以上學歷、副高級職稱人才。註重引進省外高級技工,加大農民工培訓力度。全面落實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津貼,建立基層養老獎勵制度。實施科技特派員科技創新示範工程,采取“壹人壹企壹策”的項目支持模式,每年派出80支科技特派員團隊服務基層。(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市黨委、政府)

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2013-2017年,省財政投入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專項引導資金10億元,圍繞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節能環保、電子信息與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現代服務業,實施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100項。加快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2015年,全省將有4個國家級開發區、80個省級開發區;加快貴州科學城建設,引進中科院等重點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貴州設立分支R&D機構,設立貴州產業技術開發研究院、貴州應用技術研究院,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等20個科技創新創業基地。以企業為主體,建設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院士工作站等新型技術創新平臺30個,建設企業省級技術創新平臺100個;建設30個博士後流動(工作)站;大力實施“2011計劃”,建設20個省級“2011協同創新中心”,力爭創建1-2個國家級協同創新中心。力爭建成3個以上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和3個以上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選擇資助壹批“125計劃”項目,開展關鍵技術研究,建立10省級科研教學團隊。(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編委辦公室、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改委、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廳、省統計局、省旅遊局、貴州省科學院、貴安新區黨工委、管委會)

七、積極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戰略聯盟建設。牢牢把握產學研壹體化導向,依托我省骨幹企業、高校、科研機構或其他組織,以企業發展需求和產學研各方共同利益為基礎,以提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為總目標,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為保障,加快建設壹批技術創新合作組織和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合作組織。重點支持省內外企業、科研機構和高校聯合開展技術創新,支持貴州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建設。深入開展院士專家幫百家企業、教授博士進園區等活動。到2015年,實施100個產學研重大合作項目,建設40個省級產學研合作示範基地,培育20個以上國家和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農委)

八、孵化和培育壹批創新型龍頭企業和重大創新項目。瞄準國內外壹流水平,以“壹企壹策”的方式,選擇壹批具有規模優勢、創新實力強、發展潛力大的骨幹企業,支持建設具有國內外壹流技術條件和研發水平的企業實驗室或科學家工作室,努力集聚國內外領軍人才和團隊, 加緊研發掌握壹批產業級重大原創和合作技術成果,打造壹批創新型龍頭企業,引導我省重點產業發展。 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建設聯動機制,定期研究發布重點項目,省級相關部門共同培育整合資金予以支持。到2015年,建成15家以上國家級創新型企業和120家省級創新型企業;推進壹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孵化壹批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建設壹批競爭優勢明顯、發展迅速的高新技術企業,引進和培育400家高新技術企業。(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經信委)

九、深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改革。進壹步落實和擴大科研機構法人自主權、高校辦學自主權、決策自主權、用人自主權和經濟自主權;推進專業技術人員招聘方式創新,探索面試考核、績效考察等多種方式,聘用事業單位急需的專業人才。推進省級科研院所改革重組,積極引導和推動有條件的科研院所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支持公立科研院所建立現代事業單位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中心和技術交易服務機構,提升集成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能力。深化職稱評審改革,對在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中形成顯著效益的科技人員,可以晉升技術職稱。(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責任單位:省編委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衛生廳)

十、完善和落實鼓勵人才開發、科技創新的政策。采取提供免費廠房、支持科技專項資金、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措施,新培育民營科技企業1000家。引領創業項目、促進就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等院校畢業生,給予壹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充分利用國家支持技術創新、鼓勵創業和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在我省工作的引進人才的收入,其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留成部分可作為政府支出安排,獎勵個人。人才待遇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實際貢獻和成果轉化產生的效益直接掛鉤,建立以績效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和機制。鼓勵和支持國有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醫療機構中處級以下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創辦、領辦、合辦科技企業,並允許其參股、控股企業;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其收入歸個人所有;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職務發明成果轉化收入扣除成本後,可由R&D人員及其團隊按高於60%的比例自主分配,或以股權形式獎勵專業技術人員。支持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設立股權激勵專項資金。科技領軍企業家創辦的法人企業,轉股比例可達70%。對符合股權激勵條件的團隊和個人,給予股權認購、持有、股權收購等階段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等資金支持。科技人員經批準派往基層或服務企業,3年內保留原身份和職稱,工資正常晉升。創新創業成績突出的,授予“黔靈科技貢獻獎”並重獎;對在人才開發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用人單位,將授予“伯樂獎”。(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衛生廳、省農科院、貴州省科學院、各市黨委、政府)

十壹、大力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全省和貴陽市人才市場轉型升級,推進各市(自治州)人才服務體系標準化、規範化建設。2015前,全省及9個市(自治州)要建立“壹站式”人才綜合服務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市(自治州)建立人才資源服務園區,支持培育民辦人才服務機構,支持培育壹批具有國內競爭力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3-5家國際、國內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我省開設分支機構。通過舉辦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組團開展海內外人才集中招聘等方式,開辟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資源的渠道。落實高層次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免費入住等政策,加快建設壹批人才公寓和人才社區。省、市、縣三級* * *提供人才公寓1.5萬套,各市(自治州)要建設標準化人才社區1個,專門用於急需緊缺的領軍人才、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各地要加快建設壹批公共租賃住房,切實滿足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人才的住房需求。建立綠色服務通道,實施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制度。通過建立國際人才服務區和國際人才學校,有效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外國專家來貴州服務。(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廳)

十二、紮實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改造升級和建設壹批布局合理、人員專業、流程科學、高效透明的技術交易平臺,鼓勵省外符合條件的科技中介機構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開展技術交易、咨詢評估、信息等中介服務,優先支持示範性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構建社會化、網絡化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到2015年,全省生產力促進中心達到150個,其中國家級中心9個;建成技術交易平臺10個,入庫科技成果2萬項,帶動產值6543.8+00億元;推進科技創新專利化,重點科技創新專利申請和授權量年均增長30%以上;實施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重點培育150家知識產權優勢明顯、市場競爭力強的企業,形成150項重大關鍵技術專利或專利群體,培育壹批中國和貴州馳名商標。(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

十三、深入推進科技金融創新服務體系建設。建立科技和金融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國有創投機構績效評價、約束和激勵機制,建立科技信用體系並納入銀行征信系統。鼓勵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通過信貸、票據、擔保、理財等方式為科技創新型企業提供專項服務。2015前,爭取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全省設立5家具有科技特色的分支機構,依托保險機構在貴陽開辦科技保險業務。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業協會探索設立非公開發行的人才發展基金。擴大省級財政科技創業投資規模,帶動社會資本投入50億元,擴大創業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科技小額貸款機構規模。全省科技金融服務能力將達到200億元。到2015年,每個市(自治州)至少擁有1家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每家機構總資本達到20億元。(牽頭單位:省委金融工委、省政府金融辦;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貴州監管局)

十四、進壹步加大財政投入。落實省、市、縣政府按不低於年度公共預算收入(不含非稅收入)的3%設立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的規定;采取爭取國家財政支持和省財政撥款引導、投入壹定比例相關專項資金、發起或征集境內外機構、企業和個人捐贈等措施,建立貴州省人才發展基金,重點資助省內重大工程、重大項目人才發展。省市縣三級財政科技投入年均增速繼續高於同級經常性收入增速,省級應用技術研發經費繼續保持20%以上的年均增速,到2015年達到8億元以上。落實現有省級財政安排給省發展改革、教育、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農業、住房城鄉建設、環境保護、水利、旅遊等部門資金的3%-5%用於技術引進、消化吸收、成果轉化和創新平臺建設的規定。積極申請國家參與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省級可通過省級創業投資基金、省級科技創業投資基金和相關省級專項基金給予相應的持股支持。(牽頭單位: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廳、省農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廳、省環保廳、省旅遊局)

十五、推進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堅持黨政主要負責同誌親自抓人才發展和科技創新工作的責任制,實行分管業務、科技創新和人才發展三位壹體的工作制度。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該領域人才開發和科技創新。各市(自治州)要結合政府機構改革,落實單獨設立縣級科技管理機構的要求,建立健全科技資源有效配置的統籌管理機制。完善人才發展、科技進步和創新專項統計制度,每年發布統計公報,形成年度發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