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境24小時及以上者:壹年內不限次數,每次可申請總價值50美元的免稅商品(煙酒類商品除外)。但是妳可能需要寫壹份申報單。如果帶回國的貨物總價值超過50美元,那麽就不能申請免稅,而是要按照貨物總價值繳納關稅。
2.離境48小時以上:每年不限次數,可申請每次總價值200美元的免稅商品。妳可能還需要填寫申報表。
3.離境7天及以上:每年可不限次數申請總價值500美元的免稅商品。計算離境天數時,離境的那壹天不算,回國的那壹天必須算。此外,計算方法是基於日期而不是小時數。比如妳在某月7日星期五出境,同月14日星期五回國,那麽妳出境的天數就視為7天。在規定日期前離境的,不能享受個人津貼。妳仍然可以把貨物帶回來,但是妳必須支付關稅和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