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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區日本留學口碑

2065438+2008年8月,四川德陽壹女醫生因不堪忍受侮辱誹謗的網絡暴力,服藥自殺。5438年6月+2020年2月,成都女孩在新冠肺炎的信息公開後,在互聯網上遭到詆毀和辱罵。2022年6月24日,65438,被不明真相的網絡“古阿古阿人群”攻擊誹謗的男孩劉學,發表了他最後壹篇題為《天生光明,卻依然幹凈》的長微博,並在海南三亞留下遺書...這些倒在網絡暴力下的受害者,承受了太多外人感受不到的身心折磨和精神痛苦。

聚集在網絡暴力“狂歡”中的“烏合之眾”,借助網絡中獲得的碎片化信息,躲在各種假名“馬甲”背後,或慷慨激昂,或義憤填膺,或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甚至單純為了發泄個人情感,用各種侮辱誹謗的言論對網絡暴力受害者進行人身攻擊。網絡空間不是違法之地,網絡暴力不僅對攻擊者造成不可磨滅的身心傷害,而且嚴重破壞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挑戰道德底線和法律底線。

1.什麽是網絡暴力?

二、惡意侮辱、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情簡介:

2016 11,中國公民江歌在日本留學期間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網民譚通過他的微博賬號發布了壹系列與江歌案相關的文章和漫畫。江歌母親江秋蓮認為上述漫畫和文章對江歌和自己構成了侮辱和誹謗,故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法院開庭審理後,以侮辱罪判處譚壹年監禁,以誹謗罪判處他九個月監禁,並決定執行壹年零六個月監禁。譚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譚某在網絡上對素不相識的江歌母女進行侮辱、誹謗,公然貶低、損害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侮辱罪、誹謗罪,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了侮辱罪、誹謗罪:

侮辱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這個法律條款裏總是有三個條款。第壹款規定了侮辱、誹謗的基本行為和法定刑。侮辱罪與誹謗罪的相似之處在於:壹是侵犯的客體相同,都是侵犯他人的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第二,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誹謗行為會造成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危害後果,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不同的是,侮辱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情節嚴重;誹謗罪的客觀方面是捏造並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抹黑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侮辱罪和誹謗罪雖然規定在同壹法律條文中,但卻是兩個獨立的罪名。在前述案件中,法院認定譚某的行為分別構成侮辱罪和誹謗罪,數罪並罰。

該法第二款規定,侮辱誹謗罪屬於“告訴後才處理”的自訴罪。前述譚案的起訴人不是檢察機關,而是被侮辱誹謗的被害人本人。我國刑法規定“告知後才處理”是指需要由被害人親自向法院告知的案件。如果被害人自願不告訴,刑法不予處理,但如果被害人因受脅迫、恐嚇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與公訴案件相比,自訴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收集證據。然而,在網絡空間的侮辱誹謗犯罪中,大多數犯罪人都有壹個“馬甲”來掩蓋自己的真實身份,從而蒙混過關。該法第三款“對癥下藥”,賦予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法院後,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安機關協助調查取證的權利,減輕被害人提起自訴的舉證責任。

案情簡介:

2018,蔡某某在其服裝店試穿衣服時懷疑徐某偷衣服,並將徐某在店內的視頻截圖上傳至微博,並配以“穿花裏胡哨衣服的小偷”等字幕,煽動網民以“人肉搜索”方式侮辱徐某。後來,徐因不堪屈辱而自殺。

陸豐市人民法院以侮辱罪判處被告人蔡某某有期徒刑壹年。壹審宣判後,被告人不服,向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汕尾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評估:

“人肉搜索”案中,行為人未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披露權利人的身份、照片、姓名、住址、背景等個人信息和隱私,並在網上公開,嚴重破壞了他人的生活安寧和個人信息安全。由於互聯網的開放性,“人肉搜索”泄露他人信息的範圍更廣,危害更大。往往伴隨著侮辱、誹謗等違法犯罪行為。是網絡濫用者的“柴火”,是網絡暴力者的“雪崩”。“人肉搜索”無視道德,超越法律界限。

第四,不要讓“言論自由”成為網絡暴力的遮羞布。

明天還是意外,誰也不知道哪個會先來。活躍在網絡空間的“吃瓜群眾”,可能因為各種突發事件,瞬間成為輿論焦點。每個互聯網用戶實際上都是網絡暴力的潛在受害者。誠然,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但恰當的言論應該基於對事件本身的理性評論,而不是采用侮辱、誹謗、中傷、造謠等人身攻擊的方式。,甚至點燃人肉搜索的“火炬”,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他人的苦難之上。言論自由必須保持法律界限。這不是要求“不知全貌不評論”,而是要求在評論“壹點概況”時,文明、尊重、理性、合法地發表言論,以端正網絡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