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只要父母壹方持有杭州市簽發的有效期內有簽註的《浙江省居住證》且本人已登記杭州市流動人口基本信息;
3.申請人為無居住證的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配偶、子女、父母(在冊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除外);
4.持有在杭就業單位加蓋社保部門印章的社保證明壹年以上;
5.申請人是杭州市全日制在校大學生;
6.在杭就業或就讀的配偶及未滿16周歲的子女;
7.60周歲以上(含)且在杭居住6個月以上(含)的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