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護士要求(外國護士要求)
1.外國考生必須具有本國壹級護士執照,並接受過全面的護理教育。在壹些州(超過80%的州),在美國以外接受過非英語護理教育的護士,需要獲得CGFNS頒發的“護士資格證書”,作為參加註冊護士執照考試的先決條件。美國壹些州的護理局要求外籍護士托福成績達到550分以上,才能參加註冊護士執照考試。
2.畢業於政府承認的高中。
畢業於政府承認的護理專科學校至少2年,並從事過內科、外科、婦科/新生兒科、兒科和精神病學的理論和臨床工作。
3.有政府認可的壹級護士執業許可證。
通過RN和托福考試。(在美國的壹些州,如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紐約州、俄亥俄州和俄勒岡州,不需要參加RN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