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買家需要在中國居住壹年。
第二,簽訂合同時,購買者需要在合同中註明中外文名稱。
三是購房人提供身份證明、港澳同胞回鄉證或臺灣居民大陸旅行證《境外及港澳臺房屋出租出售審批表》;外國人需提交本人護照、居住證、經公證的中外文姓名,或該外國人在中國的工作證、居住證(證件上須註明此人的中外文姓名),外國及港澳臺房屋出租、出售審批表。
第四,提供的公證材料是外文的,需要翻譯公司翻譯。外國人提供的壹些材料,如委托書、同意書等,必須經過境內外機構的公證認證才有效。
第五,材料準備好後,要提交北京市外事審批辦公室審核。
第六,如果買家需要貸款,且在北京沒有固定收入,其收入證明、結婚證、配偶同意購買按揭貸款的證明必須經過所在國公證機關的公證。
PS:北京市涉外審批辦公室隸屬於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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