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網上報名。
2.每年8月5日前,有意向應聘的男大學生(含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可登錄全國招聘網,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報名成功後自行下載打印《大學生預招對象登記表》。
3、符合國家學費資助條件的,還應下載並打印《大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申請表》),分別到當地高校招生和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4.初步檢查。
5.大學生離校或放假前,應根據學校通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畢業證(大學生持學生證)。
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被確定為初審對象的學生,經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領取登記表和報名表。
6.體檢和政審。
7.大學生可在學校或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選擇壹個報考地點參軍。征兵開始後,應征地兵役機關將通知大學生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8.通知要求,大學生可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高校學生持學生證)和經登記蓋章的登記表、報名表直接參加由報考地縣級征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檢,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進行政審。
9.參觀考察。
10.對政審合格者和初試合格者,由縣級征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參觀考察。
11,預訂新兵。
12.縣級征兵辦公室對體檢和政審均合格者進行綜合衡量,確定擬征集人選。同等條件下,學歷高的應屆畢業生優先作為預定聘人員。
13,張貼宣傳。
14.擬聘人員名單在縣(市、區)、鄉(鎮、街道)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
15,批準入伍。
16.體檢、政審合格者,經公示,由縣級征兵辦公室正式批準入伍,並發給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註銷戶口,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和出發,統壹運送到部隊服役。
17.申請學費資助的,還應將加蓋縣級征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至原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
征兵工作條例
第十七條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應當及時發布兵役登記公告,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以及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內18年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進行首次兵役登記,以便掌握公民首次兵役登記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負責,采取網上登記的方式。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現場報名。本人因身體殘疾、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獨立完成登記的,戶籍所在地的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本人完成登記。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首次進行兵役登記的男性公民應當服兵役、免服兵役或者不準服兵役,並在公民兵役信息中註明,發給兵役登記證。有嚴重身體缺陷或者嚴重殘疾的公民,依照法律規定免除兵役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批準;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依照法律規定不準服兵役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根據司法機關提供的人員名單進行核實。
第二十條征兵體格檢查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統壹組織,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實施,有關單位予以協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成立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的體格檢查指導小組,有計劃地組織對應征人員進行體格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