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回國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書》由中國教育部統壹印制,由中國駐外使領館簽發。是證明留學人員在正規學術機構的學習經歷及所取得的相關學歷證書和證明的重要文件。
回國需要準備的材料:
普通留學生:護照;外國人登記證;學位證書;成績單;壹個有足夠郵資的寫有自己地址的信封。
校際交換生:護照;外國人登記證;留學機構出具的學習事實證明;成績單,回郵信封。
博士後:護照;外國人登記證;留學機構或研究機構出具的博士後證明及答辯信封。
(2)認證學位
在學歷學位認證過程中,留學生需要準備以下材料:二寸彩色證書照片,本人護照;獲取國外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成績單;駐外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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