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報到證相當於國內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到證。是留學人員學成後到接收單位報到的憑證,工齡從報到之日起計算。是留學回國人員進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辦理人事檔案、戶籍、職稱評定、學籍轉幹部等手續的重要依據。
壹份就業登記卡由兩份組成,正副本(藍色)和畢業生本人;副副本(白色,也叫通知),存放在研究生檔案中,並連同檔案郵寄給研究生檔案接收部門出具的登記證明。沒有明確檔案接收部門的,郵寄至報名證明所指的市(區)畢業生就業部門。
擴展內容:
登記卡更換程序:
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意外丟失,需要補辦《就業報到證》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選擇工作三年內(畢業之日起三年內丟失):
(1)我申請;
(2)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
(3)學校就業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4)畢業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向省就業辦申請新的《就業報到證》。
2.在三年職業選擇期之外:
(1)我申請;
(2)工作單位出具的遺失證明;
(3)學校就業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畢業生本人到學校的研招辦復印了壹份當年省招生部門審批的《新生入學審批表》,並加蓋了學校研招辦的公章。
(4)畢業生持上述材料向省就業辦申請補發《就業報到證》。
:百度百科-就業報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