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如果我在壹個城市(包括壹個鎮)買了商品房,交了費,公安機關也編了樓棟號,我在這裏住過,那我就可以辦理戶籍遷移。
2.購房合同必須由開發商簽署。另外,問問開發商有沒有表示把購房合同交給房管局備案,有備案就可以入住。否則基本不可能辦理戶口遷移。
二、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1.開發商的初始登記是壹個必要的先決條件,自己的財產所有權證書的過程。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提交辦理房產證所需的材料。
2.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需要20到60天左右,所以收房後兩三個月,妳可以去問開發商初始登記的事情。
3.填寫完申請表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裏會有現成的蓋章表格,去開發商那裏領取填好就行了。可以提前問開發商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依據:
戶籍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公民流動時,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遷入登記,城市應當在三日內,農村應當在十日內交驗戶口遷入證明。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壹)復員、轉業軍人,由縣、市兵役機關或團級以上兵役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二)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員,應當出具釋放機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