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戶口本(全家復印件)、出生證明。
(2)高中(大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或畢業登記表)原件
(3)本人在國內五大銀行的存款證明原件(65,438美元+0,000)。
(4)父母雙方年收入證明。
(5)兩封母校或導師的推薦信。
(6)自我介紹及學習計劃*以上所有申請人年齡均在23歲以下,直系親屬在韓國無非法居留*研究生專業須有托福英語成績,韓語4級。
二、申請和錄取程序
(1)第壹次申請的申請人必須攜帶畢業證和身份證,認真填寫留學評估表。
(2)公司評估確認申請人符合條件後,擇校,與公司簽約,支付首付。
(3)公司指導學生準備材料;
(4)公司正式向學校發送材料後,學校將發放錄取通知書;
(5)申請人收到錄取通知書後,自行辦理護照;
(6)持相關材料到司法部出入境事務管理處辦理簽證、簽發執照;
(7)申請人收到簽證並簽發執照後,應支付所有中介費、學費、食宿費等。
(8)公司協助申請人憑此證明及相關材料向駐華領事館申請最終簽證;
(9)準備好行李,送上飛機出發;
(10)接機,安排住宿,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