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國家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40小時。雖然法律沒有正式承認加班,但每天允許加班2小時。每周12小時,每年170小時。在工業生產單位,雇主、雇員和工會承認的加班工作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加班的員工支付加班費,壹般高於其正常工資,具體數額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要求雇主向從事夜班工作的雇員支付除工資以外的夜班津貼。禁止未成年人從事夜間工作(包括從事娛樂業的未成年人)。不允許加班的包括學徒工和女工(生產行業管理層的女員工和醫務工作者除外)。員工必須享受每周24小時的連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