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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研究生資助政策

法律分析:深圳人才補貼金額在1.5 ~ 8萬元之間;在深圳任何壹個區落戶都可以申請市級補貼,只有在特定區域落戶才能申請區級補貼。

法律依據:《2021年深圳市引進研究生人才補貼政策》中提到的新引進人才,是指2021年3月23日以後,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人力資源部門”)受理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留學回國人員和在職人才。2021本辦法不適用於3月22日前已辦理人才引進手續(指取得引進批準文件),3月23日後再次辦理引進手續的人員(因學歷提升需要接收應屆畢業生、引進留學回國人員的除外)。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21年深圳市引進研究生人才補貼政策,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二)具有深圳市戶籍;

(三)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仍在本市的;

(4)本人未享受購房優惠政策且未租住公租房;

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年齡條件:本科30周歲以下、碩士35周歲以下、博士40周歲以下。上述年齡條件是在轉入年份的1日判斷的。

本辦法實施後,有關事項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按《住房辦法》已領取新人才租房補貼的,不得再領取新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但在本辦法頒布前,2021年3月23日以後引進的全日制畢業生和留學回國人員,已按住房辦法領取2021年深圳市引進研究生人才補貼政策的,差額部分可按若幹辦法規定的補貼標準補發;

(二)已享受本辦法規定的新引進人才租房生活補貼的,不再領取。

本辦法自2021、12、1起執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