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南京畢業生滿足什麽條件可以領取租房補貼?

南京畢業生滿足什麽條件可以領取租房補貼?

必須同時滿足五個條件。

1.畢業後2年內申請有效補助;

2.具有南京戶籍或非南京戶籍但在南京無自有住房的住房困難人員,在南京租房並繳納房租。

3.出租房屋應當與產權人或者房屋經營單位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支付租金並按照規定開具機打增值稅發票(以下簡稱租金發票),註明出租房屋的原因、月租金金額、租金支付期限等條款;

4.在南京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就業,與之建立勞動關系並簽訂勞動合同1年及以上;

或者在南京自主創業(非全日制經營除外),依法註冊成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5.依法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形式除外),或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並在南京市參加失業保險。

延伸信息住房租賃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技師每人每月600元。申請人每月繳納的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租金補貼。?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

1.畢業證書頒發後2年內申請;

2、實行網上申報(港澳臺人員向人社部門書面申報)。

3、申請人應當自畢業證書發放之日起2年內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3.網上填寫申請(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機app中完成租賃補貼申請。

4.申請人應當如實填寫申請內容,並清晰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在江蘇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提交參加省直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證明;

(2)本市房屋租賃合同(壹人壹約)及房租發票;

(3)國內高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或技師證,境外高校畢業生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交境外學歷學位認證。

南京審計大學就業創業網-畢業生住房租賃補貼操作辦法(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