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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通大學休學規定

蘭州交通大學休學管理規定:學生休學壹般按整個學期處理,每次不超過兩個學期,累計不超過兩年;休學的學生必須填寫《休學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經所在學院主管領導審核,教務處批準後,方可休學;退學學生必須離校,不得擅自上課或參加其他活動。

休學,漢語詞匯,拼音為xiū xué,指學生因故不能繼續學業,經學校同意,保留學籍,暫停學業。它被用作動詞。蘭州交通大學,位於甘肅省蘭州市,是由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國家鐵路局和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

天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為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入選高校,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校”,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興計劃”支持高校,甘肅省高水平大學和“壹流學科”建成。

到2023年3月,學校擁有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564畝,建築面積72.77萬平方米,圖書館藏書233.45萬冊。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5個,壹級學科博士點6個,壹級學科碩士點28個,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5個;直屬學院(系)22個,國家大學科技園1個。

設置70個本科專業;教職工2286人,其中專任教師1794人;全日制在校生31129人,其中本科生22172人,研究生7380人(研究生6998人,博士生382人),國際生278人,高職生1223人。

學生復學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在學期開始前向所在學院提交復學申請和縣級以上醫院的健康證明,進行檢查。只有校醫院復查證明他們已經康復,才能復學。

2.因其他原因休學的學生,應在學期開始前向所在學院提交復學申請和必要的證明,經學院主管領導審核,教務處批準後,方可復學。

3.返校學生壹般應辦理延長學制手續,根據課程學習情況,在原專業相應年級自然班就讀。

4.停職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取消復職資格。

5.超過規定復學時間未申請或辦理相關復學手續的學生,取消其復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