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地戶籍(含藍印戶籍)的學生,憑本人戶口簿、父母合法常住戶口證明、小學畢業學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學信息登記表,在規定的入學時間內到其服務區域內的公辦初中學校報名。學生的戶籍戶主必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本市跨地區“人戶分離”的小學畢業生,根據市教委文件精神,由戶籍所在地統籌安排入學。因為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合壹”,如果真的需要在實際居住地入學,教育局會統籌安排入學。
3、跨區鎮街“人戶分離”的小學畢業生,由戶籍所在地鎮街統籌安排入學。因為現行戶籍政策無法實現“人戶合壹”,如果真的需要在實際居住地入學,教育局會統籌安排入學。
4、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區教育局統壹管理,招生同公辦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