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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清末鼓勵中國人留學嗎?

是的,

選擇美國作為正式學生留學目的地的原因。

雖然當時美國在世界上的地位無法與今天相比,甚至可能難以進入世界強國前五。但自從中國被迫對外開放以來,美國並沒有對中國進行直接的戰爭侵略,而是表現出了極大的善意,對清政府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其中,美國第壹任駐華使節蒲更是被奕親王和李鴻章聘為卸任後第壹位出國使節。他與美國簽訂的《普安臣條約》不僅沒有包括赤裸裸的土地割讓賠償,而且明確規定支持中國主權,原則上是平等互惠的。雖然《浦陳安條約》後來被總理衙門認為是越權行為,但最終還是得到了承認,也增強了他們對美國的好感。

《普安臣條約》在博得清廷大臣好感的同時,還規定:“今後中國人要進美國官學,學習各種文學藝術,必須拍照,優待最好國家的人..美國人要在中國大大小小的官學裏學習各種文學藝術,還拍照片優待最好國家的人民。”為中國學生進入美國學校提供了法律依據,這在當時是其他國家無法比擬的。

此外,近代留學初期的微觀歷史進步也照顧到了美國。1847年,布朗牧師帶著三個孩子去美國留學。幾年後,其中壹人容閎獲得美國耶魯大學學士學位,另壹人黃寬移居英國,畢業於愛丁堡大學醫學系。雖然黃寬的學歷和學術能力都比容閎強,但容閎推動後人留學的野心和執著,與黃寬相差甚遠。回國後,他壹直致力於派遣更多的學生出國留學,甚至逐漸影響了他對曾國藩、李鴻章等晚清有影響的官員的看法。這樣,美國教育的代表洪榕在早期的美歐留學人才爭奪戰中占了上風,成為決定留學國家的更直接的原因。

在這種情況下,當慈禧太後批準曾國藩、李鴻章、丁日昌奏折“挑選聰明的幼童,送往泰國西部各學院學習軍政、船政、步算、制造”,並計劃開始幼童留學時,晚清政府自然選擇美國作為第壹批官派留學生的派遣地,於是就有了曾國藩後來所說的“中國之固舉,亦史無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