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可以提出動議:向移民局提出動議,讓同級移民官再次審核申請。申請期為提出動議後的4-6個月。
1,290B將motion移至reopen,motion被重新打開。動議要求申請人向移民局說明需要補充或增加新材料。
2.290B動議重新考慮和重審,申請人需要解釋是什麽錯誤導致了壹審駁回。
第二,提起上訴。
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需要很長時間。無論哪種方式,都非常耗時,審核也會更加嚴厲。也可以選擇第二次提交申請,仍然可以加急。之前的駁回記錄不會影響第二次復審。原則上,申請人可以連續提交申請,直至獲得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