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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註冊卡怎麽辦理?

法律分析:1,申請人網上申請;

留學人員登錄中國留學網,點擊“就業定居”壹欄,選擇“網上填報留學回國人員信息登記”,開始填報。系統提示“基本信息保存成功”後,請務必繼續填寫國內外學習和工作經歷等相關信息。填寫表格並關閉窗口以完成在線申請。如果沒有提示保存成功,請仔細觀察填寫界面,看紅色星號的必填項是否已經填寫完畢,然後就可以保存成功了。

2、申請人檔案移交;

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在京就業定居,須先將檔案移交用人單位或北京市人事代理機構。

3.申請人準備好材料,提交給用人單位人事部門;

在京就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如需在京申請就業和落戶,由本人根據用人單位類型和材料要求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用人單位對材料進行初審。用人單位成功接受聘任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專職人員將材料送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辦審批。審批通過後,中心郵件通知申請人前往中心領取成績。

4、申請人等待審核結果;

留學回國人員在北京申請就業、落戶至少需要50個工作日(遇節假日順延)。

5.將審核結果通知申請人;

在等待期間,如果申請人和用人單位提供的信息發生變化,用人單位應及時向相關人員發送電子郵件。請復印用人單位和留學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無論結果如何,申請材料壹律不予退還。

6.申請人支付服務費,領取審核結果;

留學生在接到錄取結果通知後,持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原件、護照原件、工作介紹信)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回國處繳納服務費人民幣200元,領取就業登記卡、介紹信辦理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機關能夠當場作出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書面行政許可決定。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實。

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後,除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外,應當在法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