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歲以下
(2)提供完善的商業計劃
(3)它必須經過EOI。
(4)由澳大利亞州政府提名。
(5)申請人正在創業或準備創業,並具有壹定的英語能力,雅思4-6級,
投資要求:
(1)在澳洲建立創新型企業,並持有創業公司至少30%的股份;
(2)申請人已從特定第三方獲得壹項或多項價值超過20萬澳元的投資合同;
第三方資金的來源僅限於澳大利亞州(領地)政府、聯邦政府代理、公共資助的研究機構以及註冊為風險投資有限合夥人(VCLP)或早期風險投資有限合夥人(ESVCLP)的投資者。(以上組合也可接受)
(1)新設立企業不能涉足房地產、金融、保險、基礎設施、風險投資、勞動用工等業務領域;
(2)新設企業總資產低於2.5億澳元;
(3)新成立企業有壹半以上的員工和資產在澳大利亞;
(4)申請人不能直接購買澳洲現有的商家,也不能加盟或經營連鎖店。
這就是應用需求。自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