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護照辦理流程和地點
首先,帶上申請材料
1.本人提交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
2.申請人必須親自到辦證現場申請,接受面試和詢問,並進行現場人像采集。?
3.護照續簽:提交舊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4.更換損壞的護照:提交損壞的護照。?
5.護照遺失補辦:提交掛失報告或書面說明。?
6、登記的國家工作人員,提交其工作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
7.遠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8、出國朝覲、勞動和國外收養子女必須提交相應的證件。
二、符合申請條件
1.首次護照申請;
2.護照批註:可分為五類:前名批註、姓名批註、換證批註、補發批註、前證批註。申請人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以申請加註曾用名;具有繁體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多音字名稱和不規範中文發音名稱的,可以申請名稱標註。在前護照持有人的備註上添加最多3個護照持有人的號碼;
3.護照續簽:(1)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2)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或者有效期超過六個月,但有材料證明有效期不符合目的國要求的;(三)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貌發生重大變化的;(四)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定的其他情形;
4.護照補發:護照損壞、丟失或被盜;
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申請人可以申請加急辦理: (壹)出國參加喪事或者探望危重病人的;(2)留學開學日期臨近;(3)目的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到期;(四)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緊急事項。
三。經辦部門:赤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4.地點:赤峰市新城區玉龍街66號赤峰市公安局壹樓西側出入境辦證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