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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高考#簡介從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獲悉,河南省鄭州城市職業學院2021招生章程已公布,章程具體內容安排如下:

第壹章總則

為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我校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我校招生工作實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鄭州城市職業學院

第五條辦學性質:民辦。

第六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大專

第八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為14235。

第九條河南省招生代碼:6295

第十條地點:河南鄭州新密市沁水路618號。

第十壹條學業證書的頒發: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經考核合格,授予教育部統壹印制的鄭州城市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十二條學校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以“德育、敬業、匠心、自強”為校訓,圍繞“面向中原城市化和現代化發展,打造城市建設者和服務者的搖籃”的定位,著力培養現代城市建設所需的技術技能型專門人才,突出職業教育特色、地方特色和城市特色,社會影響力和競爭力日益增強,發展前景廣闊。先後被授予河南省教學管理先進單位、河南省職業道德評價先進單位、河南省高校先進黨組織、河南省職業教育特色學院、河南省人民滿意民辦高校、河南省綜合實力民辦高校等榮譽稱號。2020年獲批河南省“1+X”證書制度試點機構。

第十三條學校堅持“校企結合、產教融合”的原則,結合智慧城市生產、建設、服務、管理等專業崗位群,不斷調整優化專業結構。設有材料工程學院、新興網絡技術學院、電子信息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建築工程系、經濟管理系、汽車工程系、現代城市管理系、藝術系、城市經濟文化學院、高等職業教育等9個系。開設了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學前教育、工程造價、新能源汽車技術、空中乘務、高鐵客運服務、電子競技與管理等40多個專業和方向,形成了現代城市建設、智能制造、經濟管理、電信自動化、旅遊與服務、學前教育等6個符合現代城市發展需求的特色專業群。建築工程技術、大數據與會計、現代物流管理等3個專業為“省級綜合專業改革試點”;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建築工程技術、大數據、會計學為“省級職業教育院校骨幹專業”,數字媒體技術等20多個專業為校級專業。

第十四條學校規劃用地2500畝,壹期建設用地800多畝,建築面積20.7萬平方米,在校學生1.2萬人。學校辦學條件完備,教學設施齊全,有微機室、聽力室、語音室、多媒體教室、學術報告廳、露天劇場等。,以及覆蓋校園的千兆校園網,實現數字化校園管理。圖書館藏書30余萬冊,擁有中國學術資源總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國科研網等各類數據庫10余種。先進的體育設施,包括健身房、塑膠田徑場、籃球場、排球場、網球場、足球場、乒乓球和羽毛球館、體操排練廳、室內體育館等。生活服務設施,學生公寓配有自習室、臥室和衛生間,配有熱水、空調、學習桌椅、寬帶接口和電話端口。目前,有100多個實驗實訓場地,能夠滿足職業道德和職業能力培養的需要,具有真實的職業氛圍,集專業教學、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和技術服務於壹體。校園環境優美,布局錯落有致,建築頗具特色,洋溢著濃厚的文化底蘊。這是學生學習和深造的理想場所。

第十五條學校堅持* * *建、* *享、* *贏的原則,積極推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積極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與地方政府和企業開展“合作辦學、合作就業、合作開發”,開設了壹批訂單培訓班,培養了壹大批高鐵、汽車、電子信息、機電、物流、餐飲、空乘等社會急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專業人才。5438年6月+2020年10月,被譽為全國四大耐火材料基地之壹的新密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CPPCC的領導齊聚學校,政府、企業、學校聯手打造鄭州城市職業學院材料工程學院,開設非金屬礦物材料技術專業,2021開始招生,為地方主導產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同時,學校積極拓展辦學渠道,探索國際合作辦學模式。2020年,學校與“河南華源絲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舉行國際合作辦學簽約儀式,推動與烏克蘭兩所知名大學聯合辦學。

第十六條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建立健全了“領導抓、部門抓、全員參與”的校內聯動機制和就業服務體系。擁有100多名畢業生的穩定就業基數,近年來就業工作壹直保持全省第壹。畢業生就業率連續五年保持在98%以上,在河南省高校中名列前茅。

第十七條建設環境壹流、質量上乘、充滿活力、令人向往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學校的近期發展目標。

第三章招生對象和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招生對象:2021年參加過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的考生(含參加過對口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二十條普通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生監督”的錄取制度,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平行誌願“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招生工作擇優錄取,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藝術設計與環境藝術設計專業錄取規則:平行誌願將適用於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考生,排名分數的計算公式為:學業成績×0.067+專業成績×0.167。

音樂表演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的考生。

第五章收費標準和獎學金、貸款的設置

第二十二條收費:按照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被錄取的普通考生學費9500元/生·年,藝術類考生學費9800元/生·年,住宿費1.400元/生·年(不含獨立淋浴和衛生間)和1.500元。

第二十三條獎學金設置: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貧困家庭學生可以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形式完成學業,還可以享受學校提供的困難補助。學校有兼職,讓學生在參加社會實踐的同時獲得資助。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鄭州城市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河南鄭州新密市沁水路618號。

郵政編碼:4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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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0371—68506666

傳真:0371—69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