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轉讓條件:
1.家庭居住地發生變化,戶籍已遷入居住地的,可以轉入戶籍所在地學校。
2.如果外來務工人員的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其隨遷子女可以轉入法定監護人工作的新學校。
3.出國留學: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轉學。
二、辦理流程:
1.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持相關證件向轉學學校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申請表》。
2.紙質檔案應當經轉入、轉出學校同意後保存。
3.轉入學校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發起學生轉學申請,轉入、轉出、轉出學校依次驗證後,完成電子學籍中的轉學流程。
4.轉檔成功後,根據接收到的學籍檔案,將學生轉入學校繼續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