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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家有中國人和狗不許入內?

清同治七年四月(1868年六月),龔家公園(外灘公園即現在的黃埔公園)建成後,英租界工商部在公園門口派駐巡邏警衛,不準中國人入內參觀,引起中國人民60年的抗議。

光緒四年(6月21878+0)五月二十壹日,《申報》發表文章《請禁池源》,說:“港有公園,裝飾精美。舉個例子,中國人不準出門。自改總督,取此事極不公平,故裁此令,中西人遊園。”“上海和香港壹樣,阿波羅在這裏是被禁止的。什麽叫打壓獨立?”“當初建園的時候,都是工信部捐的。現在禁止中國人參觀,希望工信部三思。”

光緒七年(1881年4月6日)三月初八,上海虹口醫院(即同仁醫院)醫生嚴永靖、唐茂之聯名上書工商所辦公廳,對不準“公園”(即黃埔公園)入內表示強烈憤慨,要求租界當局糾正這壹錯誤。4月20日,工信部回復稱“由於園區面積有限”,“允許所有高貴、穿著得體的中國人進入園區”。但4月25日,工信部回復稱:“工信部無意承認中國人民享受公園的權利。”推翻了4月20日的承諾。

同年4月28日,《申報》的文章又批評說:“國家名為公園,非西人私有。它歸工業部管理,所有的物品都是中外人士捐贈的。另外,租界裏的華人是最大的,他們募集的捐款在華人中也是相當少的。所以國家也要去看望中國人,不允許阻攔。並不違背公二字。”

光緒十壹年,工信部公布園規,並在園門口掛上牌子:“禁止自行車和狗入內,不能考慮自身種族的私利,維護國際聲譽和禮遇。相反,我們的日本和朝鮮的鄰居受到優待,有權進入這種公共娛樂場所。.....我們都反對壹切剝奪我們權利的事件。”提出開園請求。工信部2月2日回復65438:“由於沒有得到國外社區的壹致同意,我們不準備授予這項權利。”還是拒絕了。當時不僅公園“華人不得入內”,連外面的廁所都掛著“華人不得入內”的牌子。

外灘公園的園林規則

光緒十二年(1886年七月)六月下旬的壹天早晨,宋耀如(宋慶齡父親)、顏永靖、倪燕仙(宋耀如嶽父)、吳宏宇等六位神父,手捧《聖經》來到外灘公園,和平抗議。宋耀如手裏舉著壹個標語牌,上面寫著”。被壹名印度警察毆打後,人群聚集在周圍,壹名英國官員讓6名牧師進入花園。這個問題仍未解決。

光緒十五年二月初十(1889?三月?

11天),任濤泰(音譯)設計師在給英國總領事的信中也提到;“事實上,由於它位於我們中國的土地上,建設資金的來源主要由我們中國籌集,但我們中國不能參加遊覽。我們認為做出這樣不公平的安排,無非是對我們中國每壹個人制造侮辱,試圖貶低我們國家的威望。”請工業部召開董事會,決定開園。但工信部總司長的回復依然是拒絕。

同年,幾名中國商人來到上海路,要求他們與外來者談判開園事宜。意見書上寫著:“是中國土地,大部分資金來自中國人民,而中國人民卻不得入園。這實在是壹種不公,是對我個人的侮辱,尤其是對國家尊嚴的侮辱!”工業部稍作讓步,宣布發放“中國園通行證”,允許少量中國高層進入。但簽發手續非常復雜,每張通行證的有效期只有壹周,所以很少有人有簽證,全年只簽發了183。

清末民初,中國知識分子對此反應強烈。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7月20日)五月二十六日,周作人(魯迅之兄)也在日記中記載:“早晨乘車,途中經過公園...所有的白人都沾沾自喜,但中國人卻不被允許進入。門上掛著金字招牌,書上寫著“狗和中國人不得入內”的字樣,悼念中國人和我。光緒三十三年(1907),李維清在《上海地方誌》中寫了壹段關於公共園林的話,其中說:黃浦江以西的人家有公共園林,草茂花美。來自世界各地的人們可以盡情享受...把中國人拒之門外是他對中國人的蔑視,他是狗和馬的奴隸。以主人自居是可恥的!民國6年(1917),姚公和在《上海閑話》中寫道:在租界,不允許中國人進入公共建築,也無非如此。今天的賽馬場和白橋下的公共花園是最著名的。.....今天,英語比“木牌”更重要,“狗和中國人不得入內”也是事實。

12年8月23日晚郭沫若寫的《月食》壹文中有;“沒有辦法去黃埔公園。穿裙子裝東方人!可憐的被征服者是不夠的。印度人可以自由出入。只有我們中國人是狗!………”並寫道...可以穿和服,也可以穿印度服,但是只有華服不行。上海的幾個公園禁止狗和中國人進入。其實狗可以進去,人不行。人想變狗就能進去。”同年165438+10月16,蔡和森在《指南》上發表了壹篇題為《外國帝國主義統治上海八十年》的文章,文中寫道,租界內起初不允許中國人居住,但外國公園的門上至今還掛著“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165438 2003年10月25日,孫中山先生發表了題為《中國內亂的原因》的演講:“我們中國人還是進不了黃埔灘和四川路這兩個公園。我們曾經在那些公園的門口,貼了壹個牌子,上面寫著:狗和中國人不得入內。”

當時連西方人都有所反映。美國朱利葉斯董事會托管基金會主席埃德久·恩波利在壹篇題為《在北京的壹次會面》(發表於《大西洋月刊》6月號1930+065438+10月號)的文章中說:“壹件粗暴對待壹個文明國家的人民,也就是中國人民的事件,……最重要的例子——壹件站在上海壹個迷人的公園裏的

然後呢。中國人?不是嗎?錄取了).“他還寫信給《基督教箴言報》,證明許多人,包括壹些傳教士,都目睹了這壹通知。

民國14年,五卅反帝遊行時,學生隊伍經過外灘公園時,看到大門口掛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禁令,極為憤怒。有學生當場從補鞋匠的攤位上借了壹把錘子,砸碎了牌子,試圖阻止,遭到群眾斥責:“妳們的國家成了英國的殖民地。妳沒有打仗,而是幫助了英國。”海豹逮捕的意思是“我們沒辦法”,我們躲開了。時任“五卅”運動時期上海學聯書記員兼聯絡員的陳被捕後,還在法庭上指責英國是自詡的文明國家,並在外灘公園前掛起“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禁令。人和狗是平等的,它侮辱中國人到什麽程度了?如果中國也掛上“英國人,狗不得入內”的牌子,英國人也會抗議嗎?五卅運動後,掀起了全國範圍的革命高潮,工信部決定接納中國人進入董事會。

16年,帝國主義者被北伐軍的接連勝利和收復武漢租界的熱潮嚇得膽戰心驚,只好在16年西大會上通過了開園提案,並推遲到17年6月中國人民可以買票了,鬥爭以勝利告終。

附錄?關於“中國人和狗不得入內”的幾個資料

(1)北京大學經濟研究所教授陳岱孫在1,6990年7月給黃浦區園林管理處的回信中說:“關於我們6月在上海外灘公園看到‘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經歷1918,參見北京文學出版社5月出版的《中國當代社會科學家》1982。我寫過壹篇《往事的偶然回憶》的回憶錄(已收錄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陳岱孫文集》第二卷1989,第468頁),這裏不再贅述。可以解釋為(1)這個牌子不是遊園的規則之壹

(2)2月2日解放日報1989 65438+刊登了蘇教授與復旦大學學生的對話:“我於1919年赴日留學,至今已有70年。第壹次路過上海的時候,外灘公園前面掛著壹個牌子。我親眼所見。3月6日上午,蘇教授讓他的秘書接《上海園林》編輯部的電話,說...記得1919從溫州經上海去日本的時候,在外灘買船票,在黃浦公園門口看到這個牌子。"

(3)中國老中醫張贊(解放前主編《醫界春秋》)1990年7月說:“中國人‘華人與狗不得入內’,這是我18 ~ 19歲時看到的。我今年88歲了,...+0965438.

(D)中國的發展?Deve1obment?的?

中國》,1930年代出版),第236頁上寫道:“...工信部在租界內外開設的園區,除了工信部壹年只花100多兩的中華園,都是對中國人關閉的。公園前甚至有壹塊牌子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華人?

然後呢。狗?不是嗎?承認)牌顯示”。

(5)周(原“壹大”紀念館館長,退休幹部)、余(黃浦區房管局退休幹部,民革黨員)等老人都表示,他們親眼看到了“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