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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區教育局電話是多少?

海曙區教育局電話0574-87195720。

壹、教育局的含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條例》。教育部是主管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部門。

二、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民族教育的具體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2、研究制定國家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制定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和協調實施國家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

3、負責全國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會力量辦學),協調、指導和監督各區、縣(鄉)及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4、負責全國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全國中小學校長資格認定;參與制定全國教育系統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指導教育和人事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分配。

5、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有關教育資金籌集、教育貸款、教育收費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規章制度和辦法;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原則,監控區、縣(國家)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

根據國家教育基本建設和附屬教育機構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導全國教育系統內的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6.負責全國各類學校網絡布局規劃的調整,學校基礎設施、校舍、學校財產、教育用地的管理。

7、負責管理全國學歷教育和考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負責繼續教育、成人自學考試、掃除青少年文盲等工作。

8.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審核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留學人員;負責協調與港澳臺的教育交流。

9、負責州教育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勞動工資、人事調配、人員編制管理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與管理;指導全國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0,指導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品德教育、體育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

11,組織和指導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和教育學會工作。

12.代表政府管理國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監督和指導下級人民政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教育工作。

13,負責全國教育系統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

14,承擔國家語委相關具體工作。

15.承辦國家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