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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減免政策的含義是什麽?

國家對部分因經濟條件確有困難繳納學費的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特別是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和優撫對象家庭子女實行學費減免政策。其中,在學校——收入(包括各種獎學金和補助)已低於學校所在地區居民平均最低生活水平,學習生活條件特別困難的學生免除全部學費;對於其他壹般困難學生,可適當減免部分學費。具體減免辦法由省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制定。具體減免辦法由學校制定。

申請人

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科生。

救濟的範圍和類別

學校收取的學費不包括住宿費和其他費用,申請減免的金額不超過學生當年應繳納的學費。學費減免分為全額減免和部分減免,部分減免分為三個等級,分別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

緩解條件

(1)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2.好好學習,態度端正,成績好;

3.生活節儉,品德良好,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4.當年未享受其他形式學費減免的學生。

(2)具體條件

1.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且無生活來源的孤兒、烈士子女、符合國家其他政策的學生均可申請全額救助。

2.符合上述基本條件並被認定為當年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可申請部分救助:

(1)貧困家庭學生;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

(3)經濟特別困難的殘疾學生和殘疾兒童;

(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嚴重突發事件,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的學生;

(五)國家其他政策規定應當免除的學生。

救濟過程

本學年學費減免由學生本人申請,認真填寫《合肥工業大學學費減免申請表》(附件1)。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經初審合格後報黨委學生處學生資助服務中心。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1.學費減免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教育公平和學生個人發展。請各學院高度重視這項工作。

2.學院積極宣傳和組織學費減免和資助政策,要求學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提供相關材料;

3.本學年全部或部分學費減免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時間為10+04。

4.最終的減免名單和減免金額須經學校學生獎學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降低大學生學費的途徑;

1,招收軍校和國防生,免學費,含分配。

2.國家對家庭特別困難無力繳納學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特別是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烈士子女和優撫對象家庭子女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3.大學生服義務兵役的學費補償從2009年起,國家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次性補償或補償。

每學年最高賠償或補償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秋季學期開始,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大學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給予壹次性補償或補償。

對退役後復學的原大學生,按其應繳納的學費給予補助。

補償、賠償和補助金額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4.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單位就業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自2009年起,國家對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中央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

畢業後每年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6000元,三年補償完畢。

5.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從2011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壹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政府根據其本人申請給予教育資助。

退役士兵和學生繳納的學費,原則上由中央財政給予補助,最高每人每年6000元,超過6000元的部分自行承擔。

生活費等資助標準按國家現行大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6.師範生免費教育自2007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國家在北京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陜西師範大學、西南大學6所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

免費教育期間,師範生免收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

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障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