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在去年65438年2月5日,小李持學生簽證從北京飛往溫哥華。在進入溫哥華時,海關人員檢查小李的手機,發現小李加入的壹個微信群裏有成人視頻。後來在律師和當事人的溝通中,得知海關認為該學生可能加入了性團夥,報了警。警方重新核查後認為不存在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不成立,隨後離開。作為這個群體中的學生,海關官員懷疑他不是壹個腳踏實地的學生。另外,小李確實有壹些學業上的問題——2008年去加拿大留學,上了很多學校,到今天八年的語言學習還沒有結束。因此,當時海關官員拒絕小李入境。在加拿大看到這些東西不構成犯罪。如果當事人是未成年人,雖然不讓見,但政府只會追究監護人的責任,不會遣返學生。海關官員取消了小李的簽證,所以小李下次想去加拿大時必須申請新的簽證。這件事對小李重新申請簽證影響不大,因為小李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沒有被遣返。根據加拿大相關法律,被遣返後壹年內不允許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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