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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力大學的歷史沿革

壹、計劃經濟的第壹階段(1949-1978)

從1949到1978,中國電力史有三個階段: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水利電力部。燃料部和電力工業部階段,電力管理實行集中管理方式;到了水利電力部的時候,電力水利經歷了分權和集權兩種不同的管理,但都擺脫不了壹個魔咒——壹分必亂,壹分必危。

1,燃料工業部時期(1949-1955)。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對電力實行集中控制和統壹調控。電力工業部成立。但當時電力工業部只能直接管理少數電廠,大部分都是軍官。由地方軍區管理。

1950左右,各地軍用電廠逐步將電力交還電力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成立了六個地區電力管理部門,集中和壟斷電力的垂直管理,政企合壹。

2.電力工業部時期(1955 -1958)。1955年7月,全國人大壹致通過撤銷舊的燃料工業部,成立煤炭電力石油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成立後,各地成立了輔助機構。加強管理制度。並集中水利部門的部分權力。從而形成中央和地方雙重領導的格局。

3.水利電力部時期(1958-1966)。1958年,黨中央開會定調。我們應該大力發展水利工程。從長遠來看,水利比電力更重要。於是順應時代,水利部和電力部合並為電力工業部。

4.文革期間(1966 -1978)。1966文革後,水利電力部再次實行軍管,電力管理權再次落入地方手中。1970,官結束。水利電力部由革命委員會領導。1975年,革委會結束領導,權力再次恢復到水利電力部。

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權力破壞應驗了混亂的魔咒。它對中國電力工業造成了幾乎不可逆轉的損害。

水利電力部1975復電後,周總理提出加快電力工業發展。為祖國的電力工業撥亂反正,電力工業從此重新集中化。

二、第二階段,摸著石頭過河(1979-1997)

65438年至0978年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後,我國電力工業體制進入改革探索期。在此期間,中央電力管理部門經歷了四次變動,即第二次成立電力工業部,第二次成立水利電力部,第三次成立能源部,最後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在電力工業管理體制改革中。我研究了全面經濟責任制、簡政放權、自負盈虧、電力維護等方案,最後成立了華能集團公司和各地區電力集團公司。這壹時期的電力改革是朝著國務院提出的電力體制改革原則進行的,即政企分開、省網結合、統壹調度、集資辦電。

1,第二次組建電力工業部(1979-1982)1979 2月,國務院決定撤銷水利電力部,組建電力工業部和水利部,這是我國第二次組建電力工業部。

2.水利電力部第二次成立(1982-1988)1982。3月,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再次合並水利電力部。此次合並後,我們將吸取過去的教訓,繼續沿著電力行業集中化和統壹化的方向發展。

水利電力部時期,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電力行業的改革和發展。1986年5月,國務院召開會議,研究電力工業體制改革。6月,電力體制改革小組提出了《加快電力工業發展改革方案(草案)》的報告,提出了五項改革措施和五項政策。1987 9月14日,李鵬副總理提出了電力工業體制改革的原則,即:政企分開、網省合壹、統壹調度、集資辦電”和因地制宜的方針。在此之前,水利電力部已經提出了全面責任制、簡政放權、自負盈虧、電力維護的建議。1988年7月65438日至7月1日,華東電網體制改革試點,華東電力聯合公司和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電力公司分別成立。同時保留華東電力管理局和省(市)電力工業局名稱,實行雙軌運行,為政企分開創造條件。

電力工業體制的改革和電力工業的發展需要與相應的電力投資體制改革相匹配。這壹時期,電力建設投資體制最大的變化是從撥款到貸款;由於電價嚴重偏低,為解決電力投入不足的問題,主要采取建立電力建設基金、出售電力權、集資辦電等措施。電力建設中為了節省投資,普遍降低建設成本,縮短建設周期;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責任制和招標制。為了彌補投資不足,電力行業還率先利用外資成立了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發行電力建設債券,適當增加電力折舊。這些措施打破了獨家供電的局面,出現了多渠道、多元化投資供電的局面,加快了電力工業的發展。

3.能源部時期(1988-1993)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決定撤銷水利電力部,將電力行業管理並入新成立的能源部,承擔電力行政管理和企業管理職能。5月22日,1988,能源部正式成立。同年2月,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成立,在省電力管理局和電力工業局的基礎上成立了電力集團公司和省電力公司。從而初步實現了電力行業行政管理、企業管理和行業自律管理職能的分離,電力管理體制改革邁出了堅實的壹步。

最早的集團公司是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集工業、金融、貿易、科技、服務於壹體的多功能綜合性全民所有制企業集團。由原水電部歸口管理的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華能發電公司、華能潔凈煤公司、華能原料公司、中國(華能)工程技術開發公司、華能技術開發公司、華能財務公司、華能綜合利用公司、華能工業發展服務公司等9家公司和華電技術開發公司、華電綜合利用開發公司、華電工程建設公司、華電南方(集團)等4家公司共同組建。這個公司是能源部和國家計委共同管理的,主要是能源部。是1988中國電力行業成立的第壹家集團公司。

地區和省級電力行業的公司化重組分兩步走。第壹步從1988到1990,將地區電力局改組為聯合電力公司,省電力工業局改組為省電力公司。國務院電力行業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規定,省電力公司和聯合電力公司都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電網中各發電、供電單位的資產關系保持不變。聯合電力公司由能源部歸口管理,在國家計劃中單列。非跨省電網的省電力局應逐步轉變為省電力公司,獨立經營,受能源部和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並受委托行使地方電力行業管理職能。改革方案要求公司實行和完善多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制,逐步實行股份制,對售電和物耗工資采取包幹的辦法。獨立電廠可以獨立核算,與電網簽訂經濟合同,接受電網統壹調度。非獨立發電廠受現有法規約束。這項改革到6月1990基本完成。

第二步,從1991結束到1993開始,組建大型電力企業集團。1991 12 14國務院批準第壹批55家大型企業集團,其中能源部有7家,其中電力6家,分別是華能集團、華北電力集團、東北電力集團、華東電力集團、華中電力集團、西北電力集團,均為跨地區電力企業集團。1992 10 6月10日,能源部向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經貿辦報告,同意在中國組建東北、華東、華北、華中電力集團,隨後提交了同意組建西北電力集團的函。經審核,於6月1993 10日通過審核。

4.電力工業部第三次成立(1993-1997)

1993年3月,八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通過決議,第三次撤銷能源部,成立電力工業部。國務院批準成立電力部的指導思想是:政企分開,大力簡政放權,由部門管理向行業管理轉變,強化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職能;精簡內部機構和編制,合理配置職能,提高宏觀管理水平;實事求是,平穩過渡,合理分流富裕人群。要求在政企分開、電網以省為單位、統壹調度、集資辦電、電網因地制宜的原則指導下,下放和劃轉企業人、財、物、管職能,強化宏觀管理職能。由於國務院批準的文件明確要求支持辦好五大電力集團,電力管理局和省電力局仍維持現行體制,電力工業部時期電力行業的體制改革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電力工業部成立後,將繼續保留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作為我國電力企業和事業的聯合組織,性質不變,由電力部歸口管理。華能集團實行以電力部為主,國家計委為輔的雙重領導體制。另外,在葛洲壩工程局的基礎上,成立了葛洲壩集團公司。

為保證三峽工程的順利建設,國務院於10月3日1993決定成立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和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全面負責三峽工程的建設和運行。1994 12 14,三峽工程正式開工建設。

電力工業部成立後,根據國家體改委等部門關於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的規定,1993年9月發布了《電力行業股份制企業試點暫行規定》,規定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均可進行股份制改造,經主管部門同意,有條件的可在國(境)外發行股票和債券;但電網公司(集發電、供電於壹體的電力企業)股份制應以公有制為主體,保證電力集團公司和省(區、市)電力公司在企業中的控股地位。1994年8月4日,山東華能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紐交所上市,成為中國首家直接在美國紐約上市的大型電力企業。隨後,中國大量發電企業在國內外上市。

經過30年的碰壁和20年的摸著石頭過河,中國電力工業終於走上了穩定發展的道路。到2013,SERC並入能源局。電網已經拆分為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走出了壹條向市場放權、政企分開的合理發展道路。建築名稱-電力職工學校

1950年9月,北京市西城區大盆胡同電力職工學校成立,隸屬中央燃料工業部電力總局管理。

1951年9月,電力職工學校遷至天津,成為天津工業學校的“壹部分”。

1952年6月,電力職工學校在北京西直門外廣通寺旁建立新校區。

首次更名——北京電氣工業學校

1952年9月,電力職工學校從天津遷回新校區,更名為北京電力工業學校,隸屬中央燃料工業電力總局管理。

第二次更名——北京電力工業學校

1953年5月,北京電力工業學校更名為北京電力工業學校,隸屬中央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總局管理。

第三次更名——北京電力學校

1953 10,北京電力工業學校更名為北京電力學校,由中央燃料工業部電力總局管理。

第四次更名——北京電力大學

1958 10 10月4日,北京電力學院在西直門下關成立。北京電力學校改為北京電力學院中專,次年中專相對獨立。北京電力學院和北京電力學院都是由中央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總局直接控制,由電力學院管理。

1959 2月21日,北京電力學院歸水電部管理。

1960 10 6月15,北京電力學院在北京海澱清河小營四崖子新建校區,於2月遷至清河校區1960,歸水電部管理。中專完全分離,留在原地,重新激活了北京電力學校的名稱。

自9月起,哈工大發電廠電網及其電力系統、高電壓技術、電力經濟、企業組織等專業的1961、41教師、230名學生、教學設備整體轉入北京電力學院,隨後又有10名發電自融專業研究生轉入,成為北京電力學院第壹批研究生。65438-0964北京電力大學高電壓技術與電廠化學專業並入武漢水利電力大學。

65438-0965,北京電力大學培養了4名教育部安排的越南電力工業經濟與組織專業學生,成為該校招收的第壹批留學生。

1969 165438+10月7日,為適應國家戰備需要,北京電力學院遷至河北邯鄲嶽城水庫,北京小營剩余部分設留守處,信號兵419進駐小營校區。

第五次更名——河北電力學院

1970 10 6月17日,北京電力學院由邯鄲遷至保定,更名為河北電力學院。在水電部和河北省的雙重領導下,以省為主。

1978年9月,河北電力學院更名為華北電力學院,學校由水電部和河北省領導。1988能源部成立後,華北電力學院歸能源部管理。

第六次更名——華北電力學院

1978年9月,河北電力學院更名為華北電力學院,學校由水電部和河北省領導。

1978,華北電力大學恢復招收研究生。

1979年2月5日,水電部批準在北京清河小營舊址殘存的校舍內成立華北電力學院北京研究生部。該部由華北電力學院和水電部電力研究所聯合組建,以華北電力學院為主。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於198110實施後,華北電力大學於9月1982授予三個專業(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電站工程、理論電工)首批碩士學位。學校從1984開始招收第壹批工程碩士。

1981年1年1年根據水電部指令成立成人教育函授部,1991年授予成人教育學生學士學位。

1983 10經國家教委批準,在水利電力幹部學院、北京研究生部水利水電學院、北京水利水電學校、水電部電力科學研究院動能經濟研究所的基礎上,從華北電力學院抽調部分人員組建北京水利電力經濟管理學院。北京水利電力經濟管理學院由水電部和北京市領導,以水利部為主。6月1984,1,北京小營校區壹分為二,壹半校區劃給電子部管理學院(即1969入學的通信兵419部隊)。

1985年7月23日,水電部批準在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研究生部的基礎上成立北京水利電力管理幹部學院,並於同年7月24日掛牌。華北電力學院、北京研究生部和北京水利電力管理幹部學院聯合辦學,由華北電力學院管理。1990年8月,能源部批準北京水利電力管理學院和北京水利電力經濟管理學院整合工作,並於1992更名為北京電力管理學院。

1986年7月2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華北電力大學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批準楊為該校首任博士生導師。

1986 10,華北電力大學在保定韓莊鄉新建占地233畝的新校區並於191年9月10日投入使用。

1990年9月,能源部決定北京水利電力經濟管理學院、北京水利電力管理學院和華北電力大學北京研究生部合並辦學,從而在北京形成東郊定福莊、清河校區、西郊分校和在建的朱辛莊校區四個區塊。西郊分院1992年9月劃歸水利部管理後,在北京演變為東郊定福莊、清河校區、北京水利電力經濟學院和在建的朱辛莊校區四個區塊。10月22日1992更名為北京電力經濟學院,遷至朱辛莊校區。

1992,能源部撤銷後,華北電力學院和北京電力經濟學院歸電力部管理。

第七次更名——華北電力大學

1995經原國家教委批準,華北電力大學與北京電力經濟學院合並組建華北電力大學,本部設在保定,北京部分分開。

2003年3月,華北電力大學從原國家電力公司劃歸教育部管理,正式成為教育部直屬高校。由董事會和教育部共同組建,由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家電力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等7家大型電力企業集團組成。

2005年9月,華北電力大學正式列入“十五”計劃“211”工程建設高校。

華北電力學校由保定改為北京。

5438年6月至2005年10月,經教育部批準,華北電力大學校區由保定變更為北京,另設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校區。兩地實行實質性壹體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