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則
學習期間(含假期),在不違背學生身份和留學目的的活動範圍內,因經濟能力不足而難以支付學費和食宿費的
2.允許對象
具有出國留學資格(D-2)、在大專以上院校學習並完成壹年以上(2個學期)課程的人員(不含語言研修生)。
3.允許範圍
工作時間:學期內每周不超過20小時,工作地點不超過壹個;
兼職領域:與專業學科密切相關的職業種類,以及學生在社會壹般概念中可以從事的職業種類。但必須具備各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
限制區域:基於行業秘密保護原則,禁止在需要限制就業的尖端行業和科研院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