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留學機構 - 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政策

從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的政策

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如下:

出版單位名稱的文號解釋

NPC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護照有效期為10年,到期後不再延期。偽造護照造假將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0號嚴懲。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監督法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撤銷政府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各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2006年修訂)賦予銀行業監管機構相關調查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8號。

《NPC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 * * *所有死刑案件核準權自第1號起統壹為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9號。

國務院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規定外國記者采訪不需要向當地外事部門申請,只需征得被采訪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國務院令第477號。

《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公安機關罰沒收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額上繳公共財政,受處分的警察同時減發或者取消。公安民警法定工作日以外的工作,應當按照國務院479號令的規定支付工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海上保險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了審理海上保險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優先順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統壹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有關問題的決定。除死刑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的以外,高級人民法院和解放軍軍事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和裁定,應當報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6〕12號核準。

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打破了國家統壹調配原油資源,中石油、中石化集中批發成品油的格局,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國內從事原油、成品油批發經營。

原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4號

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放寬報考條件。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每年舉行壹次,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連續三個考試年度有效。

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辦法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制定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文件國土資源部令第36號,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2006)》明確了負有反洗錢義務的金融機構,加大了對金融機構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1號。

《國家林業局林木種子質量管理辦法》禁止在未成熟季節和劣質林采種,林木種子將使用綠白標簽。法令號。國家林業局21。

國家工商總局、衛生部《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明確醫療廣告實行發布前審查制度,首次明確發布廣告的內容,大幅加大對違法醫療廣告的處罰力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衛生部令第26號。

國家旅遊局行政許可實施暫行辦法國家旅遊局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要求聽證,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後壹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行政許可。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電網並網爭議處理規定》規範了電網並網爭議的處理,維護了電力企業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的利益。法令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21

《電網運行規則(試行)》適用於省級以上調度機構及其調度管轄範圍內的電網企業、電網用戶及相關規劃、設計、建設、安裝調試、研發單位,以保障電力系統安全、優質、經濟運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增加了“定額公示”程序,方便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征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6號。

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完善了金融企業和創新金融業務的規範。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與國際接軌,為各類金融企業創造平等競爭環境,規範不同類型金融企業的財務規則。

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突出了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業宗旨,增強了審計準則的可理解性和可操作性。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市、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規程》第六十八條、第壹百五十八條的決定所有礦井必須安裝監控系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0號。

公安部機動車和駕駛人臨時入境管理規定:持有境外駕駛證的,無需通過考試。他們只要學習道路法規,領取臨時機動車駕駛證,就可以在中國臨時駕駛機動車。

交通部交通法規的制定程序強化了立法責任制、“開門立法”機制和總工程師幹預機制等。交通部令2006年第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明確規定,內河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由各級海事管理機構負責,並在調查結束時作出事故調查結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高層次留學人員和來華工作的海外科技專家進出境物品管理辦法。高層次留學人員回國、海外科技專家出入境時,海關給予通關便利。海關總署令154號。

當地法律法規如下:

簽發單位名稱文件編號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規聽證辦法的公告第82號

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

山西省保護和獎勵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山西省太原市晉陽古城遺址保護管理條例

遼寧省大連市促進科技中介服務發展條例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

大連市教育督導條例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

吉林省地方誌工作條例

黑龍江省興凱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4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上海市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幹規定》

江蘇省財政監督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32號

浙江省溫州生態園保護管理條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5號

浙江省軍人撫恤優待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26號令

浙江省導遊人員管理辦法令第1號。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27號令

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

浙江省杭州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229號令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

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

山東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山東省令第1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192

山東省公路交通安全條例

山東省漁港和漁船管理條例

山東省泰安市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泰安市令第10號。泰安市人民政府116

山東省菏澤市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荊州市人民政府令48號

廣東省廣州市公眾參與規章制定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

廣州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

廣東省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158

貴州省貴陽市公園和綠化廣場管理辦法

雲南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

陜西省陜西省建築節能條例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8號

陜西省清真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