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至少具備基本的應用英語水平,規定的英語考試體系或相應的英語水平要求如下(申請人必須滿足其中至少壹項):
1,雅思四科(口語、閱讀、聽力、寫作)平均分要在4.5以上。申請人必須在簽證申請提交前12個月內參加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註:學術類(a類)和培訓類(g類)均可。
2.托福網考(iBT)四科(口語、閱讀、聽力、寫作)總分要在32分以上。申請人必須在簽證申請提交前12個月內參加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3.PTE學術英語考試四科(口語、閱讀、聽力、寫作)總分要在30分以上。申請人必須在簽證申請提交前12個月內參加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4.劍橋英語考試四科(口語、閱讀、聽力、寫作)總分要在147以上。申請人必須在簽證申請提交前12個月內參加考試並取得合格成績。
5.在以純英語為教學媒介的學校完成小學課程和至少3年中學課程。
6.在純英語學校完成至少5年的中學學習。
7.在純英語學校完成至少兩年全日制大學課程。
8.至少65,438+0年的全日制大學課程“/zd/ym”在澳洲以英語為教學媒介的學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