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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有留學研究生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人才引進政策嗎?

對事業單位招聘的高層次人才,納入事業編制,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按規定享受相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入職半年後,經考核合格的,可繼續保留職業身份或轉入無錫錫山精英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支付工資和補貼。

根據勞動合同支付工資和補貼的標準如下:

1.工資待遇。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年薪25萬元,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2.住房補貼。對在無錫市轄區內未購買自有住房的,按照博士生800元/月、碩士生600元/月的標準給予租賃補貼,最長連續繳納2年(可與無錫的租賃補貼重復享受)。就業後在錫山區購房自住的,給予碩士研究生654.38+萬元,博士研究生20萬元的安家補貼(安家補貼總額從已享受的租房補貼中扣除,分五年等額發放)。租房補貼從試用期開始享受,其他福利只能在試用期滿後享受。

3.國企招聘的副總裁,與所有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年薪40-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