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學習或專業培訓而居留的人可以參加就業,但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20小時。如果每年按52周計算,每年工作時間不應超過65,438+0,040小時。當然,這段時間是在居留有效期內。
第二,轉型的前提
以學習(或專業或技能培訓)為目的而居留的外國人,可在居留有效期內,在統壹出入境服務窗口辦理簽訂居留合同手續,在壹定條件的前提下,申請將居留轉為就業居留。申請程序根據研究是否完成而有所不同。
三、轉換條件
非歐盟國家的移民,在意大利大學完成以下其中壹項學習(不受國家移民勞工輸入政策限制)即可變更居住地:
*三年制學士學位(180學分);
*兩年制學士學位(120學分);
*碩士學位(300學分);
*專業學習(至少2年);
*博士學位(至少3年);
*高等職業院校壹級學位證書,本科畢業後(至少1年);
*本科畢業(至少1年)後的高職高專、專業或碩士二類學位證書。
如果來自非歐盟國家的移民沒有完成上述課程,或者已經完成了壹個培訓或培訓實習課程,那麽變更居留的申請受到國家移民輸入法配額的限制。無論是哪種情況,變更住所的申請都必須通過住所所屬的統壹出入境服務窗口辦理。
第四,轉換材料
首先,您應通過內政部網站填寫V2申請表,並在預約當天攜帶以下材料到窗口辦理手續:
-個人身份證件和變更住所申請;
雇主的身份證件;
-各種學習的證書或結業證書;
-僅由雇主簽署的雇傭合同和雇傭及居住合同(包括合同類型、工作時間和地點等。);
-企業商會的調查材料和收入申報;
-居住條件材料(租賃或使用合同、接收或轉讓房屋的聲明)和合格證明;
-面值為16歐元(2013) *的郵票。
統壹出入境服務窗口對所有條件進行核實,符合要求的,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出具雙方簽署的居留合同,以及填寫完整的《勞動者居留申請表》應通過郵局寄送至派出所。最後由派出所核實並出具工作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