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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學院2021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條為規範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2021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條學校招生應當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浙江科技學院;學校代碼:11057。

第五條浙江省代碼:0015。

第六條辦學層次: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浙江省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以全日制本科教育為主,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中外合作辦學。

第七條地點:小河山校區位於杭州市西湖區西溪濕地上,校區用地面積1.900畝;安吉校區位於享有聯合國人居獎美譽的竹鄉安吉,占地800多畝。校園環境自然優美,山清水秀,湖泊蒼鷺。(2021新生第壹學年安排在安吉校區學習,大壹結束後在小河山校區繼續學習。其中,中德工程師學院所有專業和英語、德語專業大二學生繼續在小河山校區學習,表演、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班)、國際商務(國際班)學生安排在小河山校區學習四年。中等職業學校與應用型本科課程的整合將培養建築電氣與智能化、自動化與自動化專業的試點。具體可參考浙江科技學院招生網()。

第八條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科技大學。中外合作辦學機構(項目)和聯合培養的學生符合條件的,授予合作院校的學位證書。

第九條學校簡介:浙江科技學院是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和招收外國留學生及港澳臺學生權的省屬事業單位。它的前身是浙江大學1980創辦的。學校是教育部確定的中德合作培養高等應用型人才試點院校,首批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高校之壹,“大學生創新創業培養計劃”入選高校之壹,“國家十三五教育現代化推進工程——產教融合發展工程”建設高校之壹。學校長期借鑒德國高等應用型人才培養經驗,堅持開放辦學。是教育部確定的“中德論壇”基地建設單位。學校國際化整體水平位居浙江碩博授權高校前列,躋身中國大學國際競爭力排名百強。省級壹級學科6個,省重點實驗室等省部級以上學科科研平臺15個。學校擁有壹支具有國際視野、學術水平壹流、師德高尚、梯隊結構合理的優秀人才隊伍。現有教職工1460余人,專任教師14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490余人,博士學位教師47%以上,海外學術經歷6個月以上教師31%以上,雙師雙能教師43%以上。

學校擁有機械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土木工程、數學與物理等5個碩士學位授權壹級學科,車輛工程、中文國際教育、應用統計、國際商務、藝術等5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現有本科專業56個,其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化學工程與工藝、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與生物工程等6個專業, 已通過中國工程教育認證,中德合作辦學的土木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等2個專業通過歐盟高等教育ACQUIN認證。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化學工程與工藝3個專業入選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城鄉規劃、生物工程、輕化工、服裝與服飾設計、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動化與視覺傳達設計等14專業入選省級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學校有近65438名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2200多名國際學生。該校是國內具有畢業生就業經驗的典型高校,畢業生就業率和薪酬水平均居浙江省前列。

學校秉承“尊德、務實、求實、創新”的校訓,強化應用型教育,突出國際化特色,實施“多院、四輪驅動的開放強校”戰略,不斷加強內涵建設,改革創新,追求卓越,致力於建設德國模式、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浙江科技大學。

第十條二級學院設立:學校現有65438+學院,包括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自動化與電氣工程學院、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土木與建築工程學院、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環境與資源學院、藝術設計與服裝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人文學院、理學院、外國語學院、中德學院、中德工程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創新創業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

第十壹條擬招生專業2021:學校有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車輛工程、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自動化、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電子信息工程、人工智能、建築學、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工程、城鄉規劃。工程造價、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制藥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輕化工程、環境工程、動漫、服裝設計與工程、工業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攝影、表演、國際經濟與貿易、經濟學、工業工程、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第十二條中外合作辦學及項目

中德聯合本科培養項目(簡稱“中德2+3項目”):從2000年開始,學校與德國9所公立大學聯合辦學,包括漢諾威應用科技大學、奧斯特法利亞應用科技大學、紐倫堡應用科技大學、肯普頓應用科技大學、埃姆登/裏爾應用科技大學、科堡應用科技大學、亞德應用科技大學、德累斯頓技術經濟大學、埃爾福特應用科技大學。專業類別有:機械、電氣、土木、生物工程、工業工程、計算機等等。前兩年,各專業的項目學生在浙江科技學院學習德語、公共科技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及相關實踐實踐課程。通過所有科目並被選上後,符合專業和德語條件的項目學生可以到相應的德國合作大學進行兩到三年的留學。對於不能或放棄在德國合作大學學習的項目學生,可以申請轉到浙江科技學院相近專業繼續學習,完成相關專業課程。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中澳聯合本科培養項目(簡稱“中澳2+2項目”):自2020年起,該校機器人工程專業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聯合辦學,國際商務專業與麥考瑞大學聯合辦學。學生在浙江科技學院第壹學年和第二學年學習,符合國外合作院校的語言要求和專業表現要求。在第三、第四學年,學習國外相應大學的相關專業,完成必修課程和學分。在學習期間符合兩校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分別獲得我院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書和國外學士學位證書。參加該項目的學生國內學費標準與我校相應專業普通學生相同。留學期間必須正常繳納我校專業報名費,出國過程中的學費、生活費、住宿費、往返路費、第三方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本項目涉及的學分互認費、項目管理費、搭橋課程費等相關服務費用由項目主辦方另行收取。

中外合作辦學:中德工程師學院是2014年教育部正式批準的浙江省第壹所本科及以上層次的非獨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土木工程專業合作夥伴為呂貝克應用科技大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合作夥伴為德國西海岸應用科技大學,工業工程專業合作夥伴為德國茨維考應用科技大學。學院體系引進了德國應用科技大學的人才培養體系和教學管理模式,三分之壹以上的課程由德國資深教授授課。絕大多數的中國老師都有長期在德國的背景。學制4年,可在浙江科技學院中德工程師學院完成。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赴德學習交流,符合雙方學位授予條件者可獲得中德學士學位。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土木工程(中法合作辦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中法合作辦學)已獲教育部批準,學校與法國Cyselzi?巴黎大學(原塞爾齊?Pontovaz大學),學制4年。畢業時,符合條件者授予法國學士學位證書、浙江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經濟學(中美合作辦學)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美國布裏奇波特大學合作舉辦,學制4年。畢業時,符合條件者頒發浙江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第四年,如果選擇去美國布裏奇波特大學完成美國課程,符合條件者將被授予美國金融學士學位。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全日制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並對相關事項進行決策。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國(境)外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為0571-85070100。

第四章入學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學校優先錄取在第壹院校誌願(或平行誌願)的考生,按誌願順序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如果第壹個院校誌願(或平行誌願)不能滿足招生計劃,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辦(教育考試院)的規定錄取後續誌願(或征集誌願)。在備案過程中,學校原則上按照1: 1的比例進行備案,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1.學校在浙江省實施的“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科技學院2021“三位壹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執行。

2.學校按照《中國人民2021年華僑港澳臺學生聯合招生簡章》和《浙江科技學院2021年華僑港澳臺學生招生簡章》的規定,2021年招收港澳臺學生。

3.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1年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學校2021年繼續實行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普通班提前招生,相關計劃不相應分配到縣(市、區)。誌願實行“專業(班)+學校”的形式,每個誌願包括壹個院校和壹個專業(班)。對進入檔案的考生進行專業安排,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按專業誌願順序排列專業,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專業級差。每個專業限3人,直到錄取名額滿為止。

4.2021學校面向浙江省招生,按照《浙江省2021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實施細則》。

5.2021學校與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寧波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合作開展兩年制本科培養。考生被錄取後,在相應的合作學院學習,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並考核合格,畢業時授予浙江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具體按照2021浙江省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實施細則執行。

6.2021學校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21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招收高職高專本科學生。

7.2021學校與浙江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合作開展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招生工作,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開展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的規定,

8.2021學校招收中澳聯合本科培養項目,按照浙江科技學院中澳聯合本科培養項目相關規定執行。

9.2021學校落實《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開展中等職業學校與應用型本科銜接轉本科學生壹體化培養試點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

10.2021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十七條專業確定方式:浙江省按照《浙江省2021高校招生工作計劃》中的方式錄取。省外有推薦專業認定辦法的,按推薦辦法執行;如果沒有,則實行“分數優先,專業平行誌願,無專業級差”的方式。專業誌願報名不平衡時,將根據高考成績和德、智、體、美、勞綜合表現擇優調劑服從專業誌願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按照各省(市、自治區)頒布的規則執行。

第十八條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

第十九條外語要求:英語、德語或日語為學校公共外語課程(中法合作辦學除外)。部分專業設置了外語單科合格線,對外語單科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投檔考生按高考總分排序。專業外語成績見表1。

第二十壹條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美術類專業錄取規則:美術類專業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聯考(統考)合格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省定線。根據考生在省級教育考試院美術專業統考中的成績(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或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選擇專業。

表演專業錄取規則:表演專業考生須參加所在省相應藝術專業的統考或聯考,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浙江、福建兩省根據省統考綜合成績擇優錄取;河北省按高考綜合成績錄取(規則同美術);山東省按校級聯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聯考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攝影專業納入設計類,學生在美術類招生。

其他具體事宜以浙江科技學院藝術招生章程2021為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鼓勵優秀學生報考:

1.未直接進入中德2+3聯合培養或中德合作辦學的浙江省高考前3萬名考生,開學第壹周優先錄取。

2.轉專業規定:詳見《浙江科技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三條學校實行大規模招生。學生入學壹段時間後,在充分了解班內專業的基礎上,再確認班內專業。2021招生專業類別為機械、自動化、計算機、電子信息、化工與制藥、工商管理、經濟與貿易、設計等。,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和學院大類招生分流辦法執行。機械類學生可在機械設計與制造、自動化、車輛工程兩個專業中根據相關規定選擇專業。自動化可根據相關規定選擇自動化、建築電氣、智能化專業;計算機專業可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字媒體技術、軟件工程中按相關規定選擇。電子信息可根據相關規定在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人工智能中選擇。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兩個專業中,可按有關規定選擇化學工程與制藥;工商管理可根據相關規定在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市場營銷、工業工程、物流管理等五個專業中選擇壹個專業;經濟與貿易可根據有關規定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工程三個專業中選擇;設計類專業可在服裝與服飾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動畫、攝影六個專業中按相關規定選擇。

第二十四條報考建築學專業的考生應具備壹定的繪畫基礎。

第二十五條學制要求:中德2+3聯合本科培養計劃和中德合作辦學計劃將根據德國大學入學資格進行限定,即只招收小學至高中12年基礎教育的學生,中德2+3聯合本科培養計劃的學生專業根據浙江科技學院中德聯合本科培養計劃學籍管理規定確定。

第二十六條錄取工作結束後,學校根據各省級招生辦(教育考試院)的錄取名單發送錄取通知書;通過各省級招生辦(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各批次(段)錄取名單;考生檔案錄取按省招生辦(教育考試院)規定辦理。

第五章獎學金和補貼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本科生創新創業獎學金、本科生海外交流獎學金、本科生考研、海外留學創業獎學金、中外合作辦學獎學金、“真維斯”助學基金等。,根據相關措施選擇。

第二十八條學校對經濟困難的學生有專項資助。大壹新生報到現場為經濟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經學校認定的全日制本科生入學後,可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勤工儉學等多種渠道獲得資助,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時限內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逾期不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會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審核。復審不合格者,由學校視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考生弄虛作假的,按照教育部36號令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錄取前發現者,取消資格;錄取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的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者非法獲取證書、成就證書、榮譽證書等。,騙取註冊資格,享受優惠政策;

2.在綜合素質評價及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並被他人*錄取或獲得優惠資格;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國家和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審批後實施。中德2+3聯合培養項目所有專業學費與相應普通專業相同(德國組織的德語語言考試和專業選擇考試以及學生在國外的生活費需要另行支付)。

第三十壹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負責處理和協助處理招生遺留問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不壹致的,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六合路318號(小河山校區),郵編:310023。

2.招生熱線:0571-85070165、85071165(傳真)

3.學校網站:

4.招生信息網:

5.招生咨詢郵箱:zsb165@zust.edu.cn

6.招生咨詢QQ群:559354747,755852051。

7.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賬號:浙江招生

浙江科技大學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