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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大學人才政策

寧波大學人才政策介紹如下:

住房補貼政策:

1.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後10年內在寧波首次購房,給予購房總額2%的購房補貼,最高8萬元。

2.給15-10000000元落戶,給600000元買房。

3.在就業和生活方面,根據畢業院校的不同檔次,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1萬元的就業補貼和安家補貼,對海外人才給予20-60萬元的年薪補貼。

4.博士等高層次人才可以直接落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隨遷。寧波市政府給予654.38+0.5萬元落戶,最高20萬元買房。

5.國家、省、市層面的高端人才都有涉及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的補貼,比如子女優先擇校、醫療綠色通道等。

6.在寧波博士後研究中心從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後,市級給予最高30萬元的生活補助,區縣(市)和開發區給予相應的配套支持(合計最高60萬元)。出站留寧波最高補貼50萬元。

壹、政策內容

2022年7月25日起,畢業十年內取得全日制大專學歷的(在境外取得學位的,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

包括取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申請時在寧波就業創業,在寧波市場範圍內購買家庭唯壹住房的,在引進後在寧波市繳納社保滿6個月後,可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2%的住房補貼(以契稅發票中不含稅的應納稅額為準),最高不超過8萬元。

二、適用對象

在我市市本級及區(縣、市)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省屬行政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等用人單位(含企業、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基金會、駐寧部隊等)工作並靈活就業的人才。).

三、申報入口:寧波市人才服務申報系統。

第四,申報程序

1.填寫申請材料。

申請人在寧波市人才服務申報系統(以下簡稱服務申報系統)PC端或寧波市人才碼移動端“基礎人才住房補貼(現有住房)”模塊進行申報,填寫相關信息,並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的彩色掃描原件或高清照片。

2.壹審。

按照財政負擔歸屬原則,由市級服務窗口或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初審。

3.復習。

市級服務窗口初審後,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復審,區(縣、市)服務聯盟窗口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復審。

4.資金的支付。

審核通過後,按相關程序轉入申請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需開通金融功能,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