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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積分政策

上海購房積分政策是外來人口落戶上海的政策。包括在上海讀書的子女陪讀問題,未成年子女就醫問題等等。入讀幼兒園和高中需要居住證標準分120分。義務教育階段不要求積分,但必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暫住證,還必須進行靈活就業登記。

1.上海居住證積分怎麽算?

按照“積分制”的管理辦法,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新上海人”可以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享受子女教育、社會保險、公證、住房、基本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等公共服務。以積分為基礎,積分為121的居住證持有人,享受與上海戶籍居民幾乎相同的待遇。非滬籍子女教育:學前教育: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成績達到標準分者,可隨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

二、積分沒達到怎麽辦?

1)國家承認學歷,教育部信息網電子註冊。2)學歷可以進入社保、職稱評定、幹部晉升、加薪、考研、公務員出國留學、居住證等。3)短期分期學費;4.)培訓周期短,不用花時間學習,適合在職忙碌的人。(威廉莎士比亞,學習,學習,學習,學習。5)選擇所有專業多的名校;6)國家核心大學文憑,國民教育;7.)學生畢業後享受全日制高中生同等待遇。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120的子女,在規定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上海市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原件及附近街道醫療保險服務分支機構辦理了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法律依據:《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壹條為保障國內來滬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人口服務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務水平,促進本市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和《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六個月的,可以申請積分。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時,居住證持有人在申領當月應處於在本市就業並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狀態,且前12個月已為本市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不含補繳),本市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工作人員不作為積分申領對象。

第三條持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評價。得分達標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網上填寫《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委托用人單位向註冊地或註冊地區域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受理機構)申請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