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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專門學校可以工作嗎?有什麽限制嗎?

妳可以工作。這是給妳的便條。

申請就業證

如果想在日本工作,請提前向入國管理局申請“超越資格活動許可”。只要申請壹次,換工作的時候也有效。而且,下次在妳逗留期間申請換發執照時,妳也可以申請換發《資質外活動許可證》。

留學生如果沒有“超越資質活動許可”的證明,壹旦被行政發現,將被視為非法勞工,受到處罰,除非妳運氣好沒被發現。此外,超過許可時間工作的人也會受到懲罰,最嚴重的可能會被強制驅逐出境。(暑假等長假期間,持“留學”簽證的大學、短大學等正規學生允許每天工作8小時)

申請必備的表格和文件包括:資格以外活動許可申請書(在入學窗口領取)、護照、外國人登記證、學生證,免費。

工作註意事項

工作情況要盡可能的記錄和保存:工作的時候從雇主那裏拿到“雇傭合同”自然是好的,但是在日本通常不辦理這個手續。所以第壹次面試,妳要告知用人單位的承辦人“因為日語不太好,有誤會就不好了”,然後要求寫下工作日期、工作時間、工資、工資發放日期、聘用承辦人的姓名和電話。

如果招聘經理不寫,也可以自己寫下來,讓對方確認。留下備份記錄,可以防止因誤會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在以後發生糾紛時也有幫助。如果工作是靠看報紙或資訊雜誌決定的,不妨把這部分求人欄目剪下來保存起來。

記錄工作時間和工資金額:為了避免拿不到工資等糾紛,妳要記錄自己的工作日期、時間和工資金額。

避免無故遲到或曠工:即使妳在工作,也決不能遲到或在沒有電話通知的時間不到。妳必須提前聯系請假。

尋找工作機會

1.財團內外學生中心介紹(2005年4月起改為“具有獨立行政法人的日本學生支援機構”)

通過在仙臺、東京、名古屋、京都和大阪設立辦事處,幫助外國學生介紹宿舍或工作機會也是其職業生涯的壹部分。但這只針對持有“留學”簽證,在大專院校就讀的外國留學生。請攜帶以下物品到聯合體內外學生中心:學生證、外國人註冊證、照片、資格外活動許可證明。

2、靈活運用求職信息雜誌、報紙等。

有關兼職或兼職的信息會刊登在工作信息雜誌或日本各大日報的“求助專欄”上,在車站的書店或零售店很容易買到。不過這些要求大多不是針對外國人的,所以壹定要耐心詢問。

3、學校的學生生活課介紹等。

在壹些學校,學生的生活課或健康課的櫥窗裏也會介紹工作。請直接從窗口詢問。

4、利用兼職崗位、兼職窗口

還有壹個專門介紹兼職的窗口,以及公立職業穩定中心的兼職。如果有適合留學生的工作,也可以邀請他們介紹。請攜帶資質以外活動的許可證書進行咨詢。

工作糾紛的處理

1.工作場所的意外事故:在兼職期間或者從住所到工作場所的往返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可以適用《勞動者災害賠償保險法》(勞動災害法)。甚至外國人也像日本人壹樣,適用勞動災害法。

工作場所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向工作場所負責人報告,並得到及時處理。如果在從住處到工作地點的路上遇到交通事故,除了接受治療外,還必須報警。接受治療後的費用報銷有待協商。如果工作場所的負責人不是很理解等等,妳得不到必要的治療,或者妳得不到損害賠償,請和“會說話的機關”協商。

2.協商機關、勞動標準局等機構的說明:當勞資雙方出現無法自行解決的問題時,如因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而產生的糾紛,可以隨時向這些機構咨詢。

工作稅和工資

1.與打工相關的稅種有兩種,即國稅和地稅。從兼職人員工資中直接扣除的部分,就是國稅所謂的“所得稅”,由用人單位公司或店鋪代替我向政府(稅務部門)繳納。“所得稅”的數額根據工資的不同而不同。翻譯等工作通常會扣除總額的10%作為所得稅(在日本停留壹年以上者)。在日本居留不滿壹年或壹次領取工資超過654.38+0萬日元者,將被扣除20%的所得稅。

2.國稅是根據壹年內(65438+10月-65438+2月)的總收入向國家繳納所得稅。向國家繳納的所得稅,每次都是從工資中扣除,但最終的稅額是按照全年的總收入來計算的。所以每年2月16到3月15,需要申報全年總收入扣除必要費用後的應納稅額(應稅對象金額),看是多於還是少於已經扣除的稅額(在源頭征收的所得稅)來確定最終的稅額。這被稱為所得稅的“最終申報”。最終申報完成後,多繳的稅款將被退還(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