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Xi戶口新政策
1,學歷落戶
2.大學生落戶。
3.高級人才落戶。
4、專業技術人員落戶
5.技能型人才落戶。
6、投資納稅落戶。
7、長期在本市市區就業並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戶的人員。
8.買房定居
9.依靠直系親屬落戶
10,新生嬰兒登記
11,城市遷移
12,公民申請登記或變更戶籍事項。
13,建立集體戶
第二,學歷落戶。
(1)適用範圍
1,學歷要求。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全日制畢業生,或具有國民教育同等學力的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
2.年齡要求。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年齡45周歲以下(含);碩士及以上學歷者不受年齡限制。
(二)所需材料
1,畢業證原件。其中,境外學歷認證需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有了以上材料,可以申請社區集體戶)
(3)其他情況。
申請人自願提出下列要求的,還應當提供:
1.申請單位集體戶的(適用於工作單位已設立單位集體戶的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介紹信。
2.申請入戶的(適用於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請另壹戶落戶的),需提供遷入方合法落戶地址證明或戶口簿及同意落戶聲明。
3.申請配偶、子女隨遷的,需提供戶口簿和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信息能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額外證明。
4.委托他人提交申請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四)辦理的地點和時限
1.提交申請。根據情況,您可以選擇相應的窗口提交申請:
(1)申請社區集體戶,可在市內任壹派出所提交。
(2)申請集體戶的,可根據意願在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
(3)申請戶口的,應當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對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
2.櫥窗評論。民警將在派出所戶籍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合格後,由省外遷入的,當場發給《遷入證》;遷入省內的,當場發給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
第三,高級人才落戶
(1)適用範圍
符合高級人才標準的,可遷入本市市區落戶,配偶、子女可隨遷。
(二)所需材料
1,原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證書;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有了以上材料,可以申請社區集體戶)
(3)其他情況。
申請人自願提出下列要求的,還應當提供:
1.申請單位集體戶的(適用於工作單位已設立單位集體戶的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介紹信。
2.申請入戶的(適用於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請另壹戶落戶的),需提供遷入方合法落戶地址證明或戶口簿及同意落戶聲明。
3.申請配偶、子女隨遷的,需提供戶口簿和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信息能證明親屬關系的,不再提供額外證明。
4.委托他人提交申請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四)辦理的地點和時限
1.提交申請。根據情況,您可以選擇相應的窗口提交申請:
(1)申請社區集體戶,可在市內任壹派出所提交。
(2)集體戶申請可在用人單位集體戶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
(3)申請戶口的,應當在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對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
2.櫥窗評論。個人申請,由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省遷入地當場出具《準予遷入證明》,省遷入地當場出具戶口簿或集體戶口卡。單位集中申請的,由民警上門受理,集中審核,5個工作日完成。
法律依據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居,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城市三日內,農村十日內,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居登記,並交驗遷移證明。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證件向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
(壹)復員、轉業軍人,由縣、市兵役機關或團級以上兵役機關出具證明文件;
(二)華僑和歸國留學生,應當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員,應當出具釋放機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