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央民族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礦業大學(北京)中央財經大學。
上海復旦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範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國家留學基金委政策特別解讀
天津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重慶重慶大學
江蘇省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
浙江大學,浙江省
陜西xi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A&F大學
安徽中國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大學、湖北省(武漢)
湖南中南大學湖南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吉林省吉林大學
遼寧省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
黑龍江省哈爾濱工業大學
福建省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尤氏大學(華東)
四川省四川大學電子科技大學
廣東省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甘肅省蘭州大學
妳需要知道的幾個問題:1。接受學費資助的國際學生必須是上述46所院校的學生;2.申請條件主要是對申請人和申請事項的要求。壹、對象必須是出國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士、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二、國外大學的申請人必須是國外壹流大學、壹流專業(涉及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中的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重大項目、前沿技術、基礎研究和學習類專業,或從事人文和應用社會科學、難以獲得學費資助的專業)。同時,申請資助學費的學生必須獲得國外的正式錄取通知書,外語必須達到國外大學的錄取要求。3.留學人員學費資助采取學生申請、學校推薦、專家評審的形式。附屬大學項目候選人資格由個人向附屬學校申請,在學校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產生。然後由學校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學校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確定擬資助學費的人員名單和資助期限,報教育部國際司和財務司審批。4.根據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共研究生項目學費資助辦法,聯合培養博士或聯合培養博士的留學人員攻讀博士學位不在本辦法規定的資助範圍內。因此要求學生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院校應為我校的姐妹學校或友好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