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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內蒙古大學招生章程

考研頻道我從官網轉載了文章《2010內蒙古大學招生章程》,感謝閱讀!

為繼續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65 438+00]1號),按照政策要求, 《教育部關於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中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2005〕4號)、《內蒙古自治區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內蒙古教招信發〔2009〕12號)等法規和文件,內蒙古大學由學校招生委員會組建。 壹、基本情況(1)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學校國標代碼:10126 (2)學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大學西街235號,南校區:鄂爾多斯校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胡清公路0公裏,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滿洲裏校區,滿洲裏市華埠街中段(3)辦學層次辦學體系完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4)地方綜合性大學、全國重點大學、“211工程”國家重點建設院校、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教育部設立的學校。所有招生計劃都是國家任務。(五)學習形式所有項目均為普通高校全日制項目。(六)就讀地點鄂爾多斯學院附屬各專業學生均錄取在鄂爾多斯市就讀,滿洲裏學院附屬各專業學生均錄取在滿洲裏市就讀,其他學生均在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就讀(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歷史與旅遊文化學院、哲學學院、法學院、 外國語學院、管理學院、藝術學院、傳媒學院在內蒙古大學南校區就讀,其他學院的學生在本部就讀。 (七)辦學特色內蒙古大學創建於1957,是國家在少數民族地區創辦最早的綜合性大學。1978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7成為國家“211工程”下的100高校之壹,2004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學校。2004年,本科教學工作通過教育部評估,獲得“優秀”結論。2008年被批準為國家大學生創新實驗學校。經過50多年的發展,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學科門類,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九大類,具有博士、碩士、本科和高職教育層次,成為具有鮮明民族和區域特色,在國內外具有壹定影響的綜合性大學。(八)辦學定位是具有鮮明民族特色和區域特色的高水平教學研究型綜合性大學。二。招生計劃、錄取批次及錄取要求(壹)招生計劃內蒙古大學2010年招生總數為4920人。其中本科4020人,高職900人。本科學生中,普通文科(文史)736人,普通理科(理工科)1578人,文科459人,理科220人,漢藝術141人,普通文科(文史)80人,普通理科(理工科)820人。(2)錄取批次1。國防生:提前錄取(與軍校同),政審,體檢等。均按軍隊院校同等標準執行,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為地方本科壹批錄取線;2.藝術類本科:本科提前錄取;3.普通本科:本科壹批錄取;4.高職院校:專科招生壹批。(三)省生源計劃和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管理網站查詢。網址:或者。(4)外語本科:外語類專業,英語類專業需報考英語,俄語類專業需報考英語或俄語,日語類專業需報考英語。(5)口語要求所有外語類專業(包括英語、俄語、日語,包括各專業方向)要求考生有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同時要求單科外語(包括筆試、聽力和口語)成績在及格以上(如筆試成績在90分以上,聽力和口語成績在60%以上)。(六)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國防生繼續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中發〔2006〕6號)。(七)男女比例所有國防生計劃只招收應屆男生,部分藝術類專業男女生分開招生,已在招生計劃中註明。其他專業無性別要求。(八)保送生錄取工作認真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做好保送生錄取工作。三。錄取規則(壹)錄取原則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德智體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2)各省區、各錄取批次、各門類(不含藝術類)的投檔比例按1:1.2的比例選擇。錄取時,專業應安排在相應省級招生計劃1: 1錄取的考生中。如果人數不足,將選擇0.2的候選人作為最佳候選人。(三)非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在本地區招生時,采取“誌願清零”的錄取方式(即第壹誌願考生全部處理完畢後,再處理第二誌願考生。第二誌願考生投檔後,第壹誌願考生的預錄取結果不變)。在同壹誌願報考我校時,我們采取“專業誌願清零”的方式進行錄取。區外錄取采用“誌願清零”方式,同壹誌願內錄取采用“分數優先”方式,專業之間不存在專業誌願等級差異。對於校內的專業申請,要按照1:1的招生計劃進行申請。如果某個專業錄取名額不足,則在候補考生中順延已填報該專業誌願的考生。(四)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在取得相應省份藝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書的基礎上,參加內蒙古大學2010藝術類專業考試,考試成績合格,且所有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最低分數線。2065 438+0 4月10後,考生可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查詢下載成績通知書。高考報名時,只能報考與合格成績單專業代碼相同的專業。1.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具體錄取規則如下:(1)繪畫(油畫專業代碼01,21,中國畫專業代碼02,22,版畫專業代碼03,23,水彩專業代碼04,24)動畫(專業代碼05,25)。27)、藝術設計(專業代碼08,28)、藝術設計(廣告專業代碼09,29、環境藝術專業代碼10,30、裝飾專業代碼11,31、多媒體專業代碼12,32、工業產品。34)、藝術設計(服裝設計,專業代碼15,35)和表演(影視表演,專業代碼57,58,)等專業,專業成績(滿分500分)×60%和高考成績×40%按總分排序,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2)音樂表演(管樂專業代碼45、弦樂專業代碼46、民樂專業代碼47)、音樂學(聲樂教育專業代碼48、鍵盤教育專業代碼49、樂理專業代碼16,36)、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代碼50)、舞蹈編導(舞蹈教育-女性專業代碼54)、播音與主持。17)、音樂學(文化產業管理專業代碼61)、藝術設計(專業代碼62,就讀滿洲裏校區)等。,在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排名,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 1的比例,從高到低擇優錄取。(3)音樂表演(美聲專業代碼38,民聲專業代碼39,長調專業代碼40,馬頭琴專業代碼41,呼麥專業代碼42,鋼琴專業代碼43,手風琴專業代碼44),表演(舞蹈表演專業代碼51,52,舞蹈表演與教育-女專業代碼53,二重奏表演。56、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代碼37)、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自治區相應類別最低分數線,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排名,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數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4)希望首次報考內蒙古大學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如同時通過我校多個專業(專業代碼不同)的專業考試,可選擇多個專業自願報考。專業誌願沒有等級之分,按專業誌願錄取。2.內蒙古自治區外外省考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考生已參加內蒙古大學藝術類專業聯考並取得合格成績的前提下,高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投檔線的,按其高考成績排序,按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擇優錄取。2010我校部分本科藝術類專業招收河北省(34人)、山西省(23人)、山東省(28人)學生。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只招文科和文科考生。另外單獨列出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甘肅、青海、新疆七省區表演(舞蹈表演)專業招生計劃(4人)。考生必須在內蒙古大學藝術學院參加考試。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投檔線的,按照考生在7個省區的專業考試成績統壹排序,按照招生計劃數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3.第壹次誌願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被我校或計劃所在省(市、自治區)錄取再次征集誌願。誌願之間的級差為20分,級差計算起點為我校藝術類各門類最低錄取分數線。如果第二誌願錄取或招錄後仍有部分專業未完成招生,學校可調劑使用剩余專業計劃。四。部分專業招生類別、按類別招生培養方式、部分專業成績要求(1)法學院法學專業從普通文科(文史類)、蒙文類錄取。(2)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從普通文科(文史)和普通理科(理工科)錄取;俄語專業從普通文科(文史)錄取;日語專業從普通文科(文史)和蒙文科錄取。要求通過外語口試、聽力和外語單科。(3)蒙古語言文學專業(文理綜合類)從文理分科錄取,要求考生數學成績不低於80分。其中,授予理科只從有專業誌願的考生中錄取。專業誌願考生不夠錄取的,不調劑,其余調劑到文科專業。(四)藝術類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的藝術類、學科和專業錄取。藝術類考生應嚴格按照所持專業考試合格證書報考專業考試,專業代碼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中的代碼填寫。未取得專業考試合格證書不得報考該專業。由於藝術類考生已按專業分別制定錄取辦法和劃出錄取分數線,根據《關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專業)轉學有關事項的通知》(內教高涵〔2008〕22號)規定,藝術類新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5)計算機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大壹新生入學後分類授課,在本科第三年分為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兩個本科專業。(6)新生入學後,從哲學、歷史、漢語言文學專業選拔文史哲基地40人。(七)其他專業按各自學科從相應科目中錄取。(8)軟件工程專業錄取內蒙古大學軟件學院。根據軟件行業特點,充分考慮軟件市場對軟件人才的實際需求,培養熟悉大型軟件開發規範、實踐能力強的開發型軟件人才。本專業只招專業誌願,不招非專業誌願。五、部分專業年齡、身高要求(壹)國防生須為1990年8月31後出生的應屆男生。(2)報考表演(舞蹈表演,專業代碼51,52)專業的考生,女身高1.62米以上,男身高1.72米以上。報考表演(服裝設計與表演,專業代碼37)專業的考生,要求女身高1.70米,男身高1.85米。(3)報考二重唱表演(專業代碼55、56)、影視表演(專業代碼57、58)、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代碼59、60、17)的考生,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發聲器官殘疾,無色盲、夜盲癥;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4)報考美術、藝術設計的考生為色盲、夜盲。不及物動詞加分優惠政策及分數線排序(壹)加分優惠根據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教基[2010]1號),我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中招生辦公室關於加分和降分優惠錄取的政策和做法。(2)分數排名根據政策性加分後的分數排名決定錄取的優先順序。七。學費、住宿費和大壹獎學金(1)學費1。本科:普通文科(文史類)、普通理科(理工科類)3500元/年/人;漢授藝術7200元/年人;文理科2800元/年/人;授予art 5760元/年人。軟件學院軟件工程專業每人8000元/年。八省區合作計劃中教授蒙古語的學生收費標準與相應類別教授漢語的學生收費標準相同。2.高職院校:交大5000元/年/人;生命科學學院每人4500元/年。(2)住宿費600元/年-1000元/年-人。(三)新生入學費用以各省(市)、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如果學生入學後國家收費政策有調整,學校收費標準也會相應調整。(IV)新生獎學金:新生入學獎學金將頒發給所有類別中被我們的首選錄取的前3名學生。獎金為:特等獎5000元,壹等獎3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1000元。獲得特等獎的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之壹:普通理科省(市、自治區)100;普通文科省(市、自治區)前50名;授予文科前10省(市、自治區);授予理科前10省(市、自治區)。凡教授蒙古語的高中學生,給予280-500元/年-人的專業獎學金(不含八省區合作計劃教授蒙古語的學生)。八、學校負責接受監督(壹)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立由分管校長任主任、教務處主任任副主任、學校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2)學校成立了以校紀委書記為首的招生監督辦公室,負責監督整個招生過程。(3)學校對招生辦及涉及招生的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嚴格培訓,要求工作人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確保學校招生工作有序進行。(4)嚴格遵守招生原則,杜絕和防止招生過程中的舞弊行為,對違反招生原則和招生紀律的人和事,壹經查實,嚴肅處理。(5)內蒙古大學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6)所有被錄取的學生,壹經辦理錄取手續,將在內蒙古大學招生網站實時公布和公示。(七)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