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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高校畢業生租房和生活補貼申報指南

壹、申報條件

1.範圍對象:

在長沙落戶並長期在長沙工作、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院校畢業生(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分配標準:

1.房租和生活補貼按照博士1.5萬元/人/年、碩士1萬元/人/年、本科6000元/人/年的標準發放,發放期限為兩年。

2.房租和生活補貼從2065438+2007年6月(含)開始計算支付。起算期為申請人符合落戶長沙、在長沙工作、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三個條件的當月,按實際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當月發放。

二、申請材料

1.《長沙市青年人才租房生活補貼申請表》及其電子文檔;

②《長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花名冊》及電子文檔(單位集中申報時填寫);

3.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個人參保由社保系統比對);

4.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原件頁;

5.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賬號。

三。受理部門、地址和電話

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壹樓人才服務窗口或園區、區縣(市)人才服務窗口。省市參保的申請人,到長沙市政務服務中心壹樓人才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在園區、縣(市)參保的,向相應的園區、縣(市)人才服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四、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公示→分配租房和生活補貼。

動詞 (verb的縮寫)報告時間和工作時限

常年接受申報,每月集中發放(當月申報,下月發放)。

六、相應表格下載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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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來自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1)

引用數據

長沙市高校畢業生租房生活補貼申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