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不能查的東西。
重要文件資料、硬幣、匯票首飾、貴重物品、金銀、票據、有價證券、古玩字畫、旅行證件、易碎物品、易腐物品、壹切電子數碼產品、手機、電腦軟硬件及個人需定期攜帶的藥品。
2.禁止乘客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
槍支、軍用或警用裝備(包括基本部件)及其仿制品;爆炸物及其仿制品;易燃易爆的東西;毒藥;腐蝕性的東西;放射性的東西;控制工具;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東西,如可能幹擾飛機上各種儀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質,有嚴重刺激性氣味的東西;活體動物、新鮮易腐有明顯怪味的東西(如海鮮、榴蓮)等。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第三,航空公司對行李的要求
航空公司通常會限制持有商務艙或經濟艙機票的乘客只能攜帶壹件行李,並且這件行李的尺寸不能超過20x40x55,總重量不能超過5kg。托運行李免費限額為20公斤(但部分航空公司可能允許您多帶,請咨詢您的航空公司)。壹些航空公司還使用計件制,允許國際航班的乘客免費托運兩件行李。但不同的航空公司對托運行李的包裝、重量、體積都有不同的要求,比如超過限定閾值的行李要收取超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