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崗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十條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根據公務員基本能力、不同職位類別和不同級別機關設置。
第三十壹條招聘機關應當根據考試成績確定考察人選,並進行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