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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博士人才引進政策

法律分析:1。碩士畢業生、“雙壹流”高校和海外留學歸來的本科畢業生,以及科研成果顯著的創新人才和產品,只要是符合重點產業扶持方向的創業人才,都可以選擇在海南任何壹個鎮落戶2、3年。其中,拔尖人才每月補貼5000元,其他高層次人才每月相應補貼3000元,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3.對於引進的領軍人才子女,考慮到教育問題,其戶籍落戶海南後,不允許參加高考。以及其他層次人才的子女,轉到海南就讀高中的,按照原學校同等學力的原則轉學。4.創業可以申請零租金辦公場所。來海南創業的人才,可以向相關金融機構申請信用貸款,申請園區零租金辦公用房。

法律依據: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

首先,增加靈活性以吸引人才和智力。鼓勵各級各類用人單位設立院士工作站、“千人計劃”工作站、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候鳥”人才工作站、高端智庫等柔性引才平臺。支持用人單位通過咨詢指導、短期兼職、項目合作、候鳥式服務、對口支援等方式,靈活運用國內外人才智力資源,對表現突出的給予獎勵。完善靈活的激勵機制,吸引內地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來海南兼職。

第二,加大推薦人才的激勵力度。充分發揮高校、醫院、科研院所、園區、企業等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對團隊引進給予重點支持,對優秀人才給予獎勵。企業招聘人才、吸引人才的投資實行稅前扣除,國有企業吸引人才的投資成本作為當年利潤考核。充分發揮現有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中介機構在引進人才方面的作用,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獵頭公司,對幫助成功引進大師級人才、優秀人才或團隊,或引進其他表現突出人才的,給予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