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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學的法學學位是如何分類的?

美國法學院有三種學位:LLM(法學碩士),JD(法學博士),SJD或JSD(法學博士)。

1.LLM(法律碩士)被稱為法律碩士。美國法學院的大部分LLM學位是面向國際學生的,但是申請人需要已經在本國獲得法學學士或研究生學位。申請人只需要提供語言考試成績,即托福成績。LLM學位分為普通項目和專業項目。程序,兩者均為壹年學制,采用學分制。壹般法學院要求24學分。壹般項目的課程是美國基本法律的學習,包括憲法、合同法、侵權法、刑法、公司法、破產法、家庭法和法律寫作等。專業人士。項目是針對特定研究方向的課程,如國際稅務項目、比較法項目和國際法項目。目前,許多美國法學院向擁有LLM學位的申請人提供獎學金,申請人可以獲得三分之壹、二分之壹甚至百分之百的學費豁免。擁有ABA(美國律師協會)認可的法學院LLM學位的畢業生可以參加紐約州或加利福尼亞州的律師考試。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和國家律師職業責任考試(MPRE)後,可以獲得紐約州或加利福尼亞州的律師資格。

2.JD(朱利斯博士),被稱為法學博士。有些人把JD當成我們國家的法學碩士,因為對於美國學生來說,美國的大學是沒有法學學士學位的,只有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學位的學生才能申請JD。對於留學生來說,與LLM不同的是,申請JD並不要求申請者在本國取得法學學位,而是需要提供語言考試成績和LSAT(法學院入學考試)法學院入學考試成績。JD學位學制三年,壹般法學院需要修滿90學分。其課程側重於培養學生的法律實踐技能。與LLM學位相比,JD學位是對美國法律更系統的學習,不像LLM學位那樣受到限制。JD學位的獲得者可以參加美國任何壹個州的律師考試,成為該州的執業律師。

3.SJD或JSD(法學博士)被稱為法學博士。SJD或JSD的學術體系。學位壹般為三年,旨在培養希望在特定法律領域有進壹步研究的學生。通常,他們可以在獲得LLM學位後申請SJD或JSD的博士學位。美國法學院招收SJD或JSD的名額有限,有些法學院只招收從自己法學院畢業的法學碩士。要申請SJD或JSD學位,申請人通常需要有良好的學術背景和全面的學術研究計劃。

由於大部分想申請美國法學院的學生壹般會選擇LLM或者JD,所以本文主要說壹下這兩個學位的選擇和取舍。

LLM學位本來就是壹個學歷學位,是為有壹定學術背景的學者設計的,比如國內法學院的教授,有壹定工作經驗的法律工作者,比如檢察官、法官或者律師。但由於LLM項目時間短,比JD更容易申請,花費也更少,所以還是吸引了不少國內的法學畢業生。但是由於LLM學位基本上都是面向留學生的,而且其初衷是為了讓這些留學生在美國法學院學習壹年後能夠回國更好的發展,所以獲得LLM學位的學生想留在美國發展是非常困難的。法學博士學位是培養法律實務能力的學位。相對於LLM學位壹年的學習時間短,對美國法律的學習比較膚淺,JD學位可以讓學生更系統的學習美國法律,以及他們的實際應用能力,JD學位在美國法律市場也可以有很好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