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應該和各種學歷證書的名稱壹樣。如有更名,須在公證時聲明,並附公證書。
2.性別。
3.出生日期和地點。各種學歷證書的出生日期力求壹致,出生地註明國家和省份。
4.國籍。
5.結婚與否。應該分為未婚、已婚、喪偶、單身四種情況。
6.現在的工作單位和詳細的通訊地址。
7.個人教育經歷。包括大學和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時間,大學的名稱、專業、學位;參加工作後的教育經歷主要是指接受專門的繼續教育、培訓或工作中的學習。
8.個人職業經歷。填寫專業經歷應力求抓住重點,突出研究方向;作為教學工作,可以列出講課和幫助講課的課程名稱;從事研究工作的可以列出參加各種研究項目的課題名稱。
9.任何書籍、論文或研究成果。個人論文、作品、研究成果應分門別類列出,且必須與個人職業經歷相符。所列作品應註明名稱、出版日期和出版單位。所列論文應註明論文標題、發表的雜誌或期刊的名稱、期號和語種;對於在學術會議上發表的文章,還應註明學術會議的名稱、時間和地點。如果其中有被國外學者評論過的,最好附上發表評論文章的雜誌名稱和時間。
10.外語水平。註明參加托福、GRE等考試的時間、地點和成績。如果申請人懂壹門以上的外語,需要逐壹註明語種,並說明熟練程度。
11.加入什麽樣的學術組織,獲得什麽樣的榮譽。學術團體壹般應為省級、市級或行業級以上的專業學術團體,可註明在學術團體中的職務:榮譽主要指在專業技術研究中獲得的獎項和榮譽,應註明獲獎名稱、時間和單位。
12.申請的大學和導師的名字。可以根據申請人查詢的信息來註明,需要註意的原則是每個單位每個導師給壹份簡歷,即不需要在同壹份簡歷中註明妳要聯系的所有單位或導師。
13.擬開展的研究方向和擬研究的課題。國外院校的專業壹般比較廣,要根據國外的情況盡量與之保持壹致;研究課題可以根據自己的研究興趣和需求,也盡量考慮對方的條件。簡歷最好打印出來。如果以上幾項缺失,可以不用寫,只需推進下壹項即可。簡歷上的字跡要工整清晰。不要誇張,也要充分體現妳的實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