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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知識的完整整理(附速記公式)

今天我從概念、原理特點、作用意義、時間節點、關鍵易錯點、公式六個方面梳理了造價幹貨知識。喜歡就記得存起來!

概念類

1,建設項目分類:

①按工程性質: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改建和技術改造;

②按項目規模:大、中、小;

③按投資目的:生產性和非生產性;

④按施工階段:準備、施工、竣工、完工、調試;

⑤根據經費,2。單項工程(獨立受益)→單位工程(土建、電氣、暖通工程)→分部工程(土方工程、砌體工程)→分項工程(磚基礎、磚內墻、磚外墻工程)。

3.項目建設程序: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壹階段)→施工圖設計→開工準備→項目建設→竣工驗收→項目後評價。

4、工程造價的兩層含義:

(1)工程投資費用(所有固定資產投資費用);

②工程價格。

5.項目成本職能:預測、控制、評價和控制。

6、項目成本管理的含義:

(1)項目投資費(投資管理);

(2)工程價格(價格管理)。

7、項目成本控制原則:

(1)設定合理的項目成本控制目標;

(2)以設計階段為重點,控制全過程工程造價;

③采取主動控制;

④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控制工程造價最有效手段)。

8、造價咨詢業的社會功能:

①服務功能(主要功能);

②導向功能;

③聯系功能。

9.設備原價是指進口設備的保險價格(最終價格)。

10.進口設備的交貨方式:

(1)內陸交貨;

(2)目的地交貨(賣方風險較大);

③裝運港離岸價(最常用)。

11,CIF(海關價值)= FOB)+運費+保險。

進口設備到岸價=價格+國際運費+國外運輸保險費+銀行財務費+外貿手續費+進口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12.銀行財務費用的計算基礎是FOB。

外貿費和進口稅的計算基礎是CIF。

消費稅=離岸價)+關稅/(1-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率

增值稅的計算依據是CIF)+進口稅+消費稅。

13、社保和公積金計算依據=分部分項工程費用+措施費用+其他項目費用-工程設備費用。

14,定額水平高意味著單位產量增加,消耗降低,單位產品成本低。

15、工程定額權限:全國統壹定額(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統壹定額(國務院工業行政主管部門)→地區統壹定額(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補充定額→企業定額(基礎定額、施工企業)。

16、工程建設定額匯總表

17,施工定額由勞動定額、機械定額和材料定額組成。

18.材料消耗定額的確定方法:現場觀察、實驗室試驗、統計分析和理論計算。勞動定額的編制方法:技術測算法、經驗估算法、統計分析法和比較類比法。

19,機械臺班折舊費=機械預算價格*(1-殘值率)*貸款利息系數/耐用臺班總數。

20.預算定額是計算建築安裝產品價格的基礎。

21,各階段投資估算:

①項目策劃階段(誤差大於30%);

②項目建議書階段(誤差在30%以內);

③初步可行性研究階段(誤差在20%以內);

④可行性研究階段(誤差在65438±00%以內)。

22.工程造價各階段的比較

23、設計總概算是項目建設投資的最高限額。設計預算分為三個層次:單位工程總預算、單項工程總預算和建設工程總預算。

24、建築工程預算的編制方法:

(1)預算定額法(擴展單價法);

(2)概算指標法;

③類似於工程預算法。

25、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後,招標項目的施工圖預算顯示為招標控制價(標底),施工企業的表現為投標報價。

26、施工圖預算的編制方法分為單價法和實物量法。

27.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編制中的“五統壹”: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

28.工程量清單特征描述的意義:用於區分計價規範中同壹清單項目下的各個具體清單項目。

29、t保留3位小數;m、㎡、m?,kg保留2位小數;a,a,根,組,系統,舍入。

30.招標控制價超過批準的概算時,招標人應當報原概算審批部門審查。

31,投標報價不得低於工程造價。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價格高於招標控制價,將被拒絕。

32.合同價格調整的分類:法律法規變更、工程變更、價格變更、工期索賠和其他類別。

33.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實際成本法、總成本法和修正成本法。

34、竣工結算的編制內容:

(1)工程竣工資料(竣工圖紙、簽證、核實清單、工程量清單增加、設計變更通知);

(2)竣工結算說明;

(3)竣工結算匯總表(工程結算費用及各單位技術經濟指標);

(4)各單位工程結算表;

⑤各項費用匯總。

35、工程價款結算:

(1)月結;

(2)竣工後壹次性結算(工期小於12個月或小於100萬元);

③分段結算;

④其他結算方式。

36、竣工決算由建設單位編制,其內容包括:

(1)竣工決算報告說明(建設項目概況、重大事件、工程造價管理措施及效果、財務管理基本情況、經驗教訓、遺留問題);

(2)竣工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③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37.施工合同格式:

(1)單價合同(工程量清單計價項目);

②總包合同(建設規模小,技術難度低,建設周期短,施工圖設計已批準);

(3)成本加報酬合同(搶險救災、施工技術特別復雜)。

38、施工合同:

(1)合同協議書(概述、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格、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組成、承諾、合同生效條件);

②通用合同條款(總協議、承包人、監理人、索賠等。);

③特殊合同條款;

(4)附件(11),包括承包人承擔的工程項目清單、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清單、工程質量保證書。

39.合同文件解釋順序: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其附件→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其他合同文件。

40.索賠費用的計算方法:總成本法、修正總成本法、實際成本法。

41.如果工程竣工驗收,實際竣工日期應為承包商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如果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實際竣工日期應為承包人將修改提交發包人驗收的日期。如有爭議,竣工日期可以竣工驗收合格的日期為準。工程未經驗收由發包人使用的,以建設工程移交占有權之日為竣工日。

42、施工合同爭議處理方式:

1和解;

②調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等第三方);

(3)爭議評審;

(4)申請仲裁或訴訟(仲裁和訴訟只能選擇)。

43、法律體系的構成:

①憲法→ ②法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國家實施)→ ③法規(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國務院、省級地方人大)→ ④規章(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⑤行政規範性文件(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

44.法律關系的構成:主體、客體和內容。

45、法律責任的類別:

(1)行政法律責任;

(2)民事法律責任(僅等於不超過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失);

③刑事法律責任(罪刑法定原則);

(4)經濟法律責任(經濟賠償、經濟處罰)。

46、招標範圍:

(1)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47.招標方式: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48、獲獎條件:

(1)能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綜合評價標準;

(2)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但低於成本的除外。

49.合同形式:

(1)書面形式(合同、信函和數據電文);

②口服形式;

③其他形式。

50.合同內容: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②目標;

③數量;

④質量;

⑤價格或報酬;

⑥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⑦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51.合同糾紛的解決:調解、調停、仲裁和訴訟。

52.擔保方式:

(1)保證(壹般保證、連帶保證);

②抵押(土地所有權不能抵押);

③質押(動產質押、權力質押);

4留置權;

⑤定金(定金金額最高不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

53.代理類型: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主要特征類

1,預算定額原則:社會平均水平,簡明適用。

2、項目成本特點:

①量大;

②個性;

③動態;

④層次性;

⑤兼容性。

3、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特點:

(1)強制性;

②實用性;

③競爭性;

④普遍性。

4、施工合同的特點:

(1)目標的特殊性;

②長期表現期;

③內容的多樣性和復雜性;

④監管剛性。

5、法律責任的特點:

(1)強制性(由國家機構支持以確保其實施);

(二)法律明文規定;

(3)是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後果。

6、法律責任的原則:

(1)法律責任;

②責任;

(3)違法行為與法律責任相適應的原則;

④責任對等;

⑤註重教育。

7、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壹)平等自願的原則;

(二)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三)遵守法律,維護公眾利益;

④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的原則。

8.工程造價活動應遵循的原則:合法、公平、客觀、誠實、信用。

動作含義類

1,工程造價:

①是項目決策的基礎;

②是制定投資計劃、控制投資的依據;

③它是籌資的基礎;

(4)是合理分配利益和調整產業結構的手段;

⑤是評價投資效果的重要指標。

2、工程施工定額功能:

(1)節省社會勞動力,提高生產效率;

(二)有利於建築市場的公平競爭;

(三)規範市場行為;

④有利於完善市場信息系統。

3、工程量清單的作用:

(1)是編制工程預算或招標人編制招標控制價的依據;

(2)是投標人報價的依據;

③確定和調整合同價格的依據;

(4)是計算工程量和支付工程款的依據;

(5)是工程結算和工程索賠的依據。

時間節點類

1.投標人向招標人公布的招標控制價未按規範編制的,應當在招標控制價公布後5日內向招標監督機構和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投訴。機構應在受理投訴後10天內完成審查。當招標控制價的評審結論與原公布的招標控制價誤差大於3%時,應責成招標人改正。

2.預付款比例不低於合同價格(不包括暫定金額)的10%,且不高於30%。發包人應在收到付款申請後7天內進行核實,向承包人簽發預付款支付證書,並在簽發證書後7天內支付預付款。如果發包人未能在預付款期滿後7天內支付預付款,承包人應從第8天起暫停施工。

3.發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後28天內預付不少於當期施工進度計劃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總額的60%,其余部分在支付進度款的同時支付。

4.進度款的支付比例按合同計算,按期結算總價不低於60%,不高於90%。發包人應在收到付款申請後14天內進行審核,向承包人簽發預付款支付證書,並在簽發證書後14天內支付進度款。發包人逾期未簽發進度付款證書,視為違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催款通知,發包人應在收到催款通知後14天內支付進度款。

5.投標截止時間為招標項目,合同簽訂前28天為非招標項目的基準日。發包人應承擔有經驗的承包商在投標階段無法合理預見的後續風險。

6、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該知道索賠事件後的28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壹份索賠意向通知,說明索賠事件的原因。如果承包商未能在期限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將失去索賠權。索賠通知發出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正式提交索賠報告。索賠事件結束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提交最終索賠報告。監理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完成審查並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後28天內向承包人簽發由發包人簽署的索賠結算結果。用人單位逾期未答復的,視為默認受理。

7.如果承包人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交竣工結算文件,且經發包人催交後14天內仍未提交,發包人有權根據已有資料編制竣工結算文件。

8.結算審核:發包人應在28天內審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文件,承包人應在收到審核意見後28天內補充資料。發包人和承包人對復核結果無異議的,應在7天內簽署竣工結算文件。發包人委托造價咨詢機構審核竣工結算的,承包人應在14天內向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提交審核結論或不同意見的說明。

9.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支付申請後7天內進行審核,並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發包人簽發證書後14天內,向承包人支付結算款。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的,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56天的,按雙倍利率支付違約金。

10.“缺陷責任期”壹般為6-12個月。對於全部或部分由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按照工程價款結算總額5%左右的比例預留保證金。

11.中標通知書發出後30日內,中標單位應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與施工單位簽訂工程合同(施工合同)。

12.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指示後14天內向監理人提交變更估價申請。監理人應在收到申請後7天內完成審查,並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應在承包人提交申請後14天內完成審批。逾期未申請的,視為違約。

13.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至少0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從發出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之日止,最短時間不少於20天。

14《施工合同及合同計價管理辦法》自14年2月起實施。

15,《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於2010正式實施。

16,建設單位申請延期施工的期限為2次,延期次數之和不得超過半年,每次不得超過3個月。

17.如果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竣工驗收,則在承包人提交竣工報告後90天,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

關鍵易錯類

1.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超過原固定資產3倍以上的建設項目為新建項目。

2、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有效期為3年。

3.流動資金為流動資金的30%,不構成建設項目的總成本。

4.企業管理費中的檢驗試驗費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檢驗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列支。

5、利潤應包含在分部分項工程和措施項目中。

6.措施項目費用發生在項目施工前和施工期間。

7.其他項目費用中的材料暫估價考慮在清單綜合單價中,不包括在暫估價匯總中。暫定金額不應超過部分工程費用的10%。

8.其他項目費計日工是指施工圖紙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所需的費用。

9.工程量清單招標中,業主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承包商承擔工程價格波動的風險。

10、砂漿、混凝土攪拌機因按組配,以機械臺班產量計算組產量,不增加機械振幅差。

11.新建、擴建的單位工程預算應當使用建設工程單位計價表或者建設工程預算定額。建築面積小於300㎡的改建工程(既有拆除工程,也有新建工程)使用房屋改建工程預算定額或參照建築工程預算定額。

12.發包人不計量因承包人原因超出合同工程範圍的施工或返工工程量。

13、招標人壓縮工期的天數不得超過固定工期的30%,超過者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增加超時費。

14.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且工程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但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質量爭議按工程保修合同執行,並辦理竣工決算。工程未投入使用,或工程停建、停工,雙方將有爭議部分委托檢測,無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按合同辦理。

15.在國家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中,建築安裝工程結算隨機抽查,抽查面積不低於建築安裝竣工金額的15%。抽查重點是超概算金額較大的單位工程。

16,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體只能是法人。

17,招標是要約邀請;競價就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壹種承諾。

18,監理人無權修改合同,也無權解除或免除承包人在合同中規定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9,業主和監理都可以提出變更。變更指令均由監理人發出,在監理人發出變更指令前,應取得發包人的同意。未經許可,承包人不得擅自改變工程的任何部分。

20.承包人根據竣工結算審核的約定收到竣工付款證書後,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視為無權提出任何索賠。

2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已通過竣工驗收,承包人請求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應予支持。

22.建設單位對工程的使用不僅是對工程質量的認可。另外,基礎和主體結構的最低保修期是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即終身保修。

23、當事人就同壹建設工程分別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壹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依據。

24.兩個以上資質等級不同的單位共同承包工程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承包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完成。

25.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為單數,5人以上,由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不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26.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免除對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中的格式條款無效。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壹方的解釋。

27.雙方簽訂的合同變更或另行簽訂的其他協議與備案的施工合同實質不壹致的,以備案的合同作為工程結算和審計的依據。

28、運至施工現場的待安裝工程材料和設備,無論由哪壹方保管,都應由發包人辦理保險。

29.在消耗定額中,周轉材料是以材料的壹次性用量來表示的。

30.篩選方式適用於住宅項目或不具備綜合評審條件的項目。它的優點是簡單易懂,容易掌握,復習快,發現問題快。

31.當建設工程的客觀情況在訂立合同後發生重大變化,且不屬於商業風險,且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當事人可以參照情勢變更原則,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32.索賠證據應當真實、全面、相關、及時並具有法律效力。

33.通過招標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雖然驗收合格,但因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低於成本價,發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價款進行結算的,該合同無效,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4.我國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包括三個系統:政府行政管理系統、企事業單位管理系統和行業協會管理系統。

35.對於拱形屋頂或有可用空間的頂層,當凈高超過2.1m部分的水平面積與標準層的建築面積相比達到50%以上時,可以計算層數。

36、工程量清單項目編碼分類:

(1)附錄分類碼;

②附錄章節序列碼;

③附錄部分順序碼;

④列表項名稱序列代碼。

37.轉讓價格未達到交易場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格70%的,壹般可以認定為明顯不合理低價。

38、2014板新額度:

①壹類工作:85元/工作日;

②二級工:82元/工作日;

③三類工作:77元/工作日。

39.對於建築結構和工藝簡單、工程量小、分部分項少的施工圖預算,應采用綜合審查法(全面、細致、優質、工作量大、耗費人力和時間)。

40.當工程量清單項目的工程量變化幅度超過10%,且其對分部分項工程造價的影響超過0.1%時,受益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要求調整工程價款。

公式類

1.人工成本構成:獎金和專項計劃(對鐵書記的獎勵)

2.材料成本構成:原購、原耗、原運(好運)

3.施工機具使用費:司儀。

4.工程機械使用費:燒人打折稅(浙大常安眠)。

5、企業管理費:三工(經理工資/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用保險稅,財務檢查和勞動事務所(三工用保險稅,斷絕老公)。

6.費用構成:汙染保險公司(五保公司)

7.稅:工業,城市和土地(也是玉帝)

8.措施項目成本:第二個冬天測量了壹整夜的超大腳(第二個冬天測量超大腳用了壹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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