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華僑、港澳臺全國聯考
華僑港澳臺學生全國聯考條件
高中畢業(相當於中學六年級)且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壹者方可報名:
港澳考生持有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港澳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3)臺灣省考生,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
華僑考生須具有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最近四年內(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有2年以上在國外實際居住的記錄(壹年內在國外實際居住滿9個月可計為壹年)
算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須持有我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證明(中文或英文),以及
中國護照參加報名。海外華人考生必須在上海、福建或廣州報名參加考試。
全國華僑港澳臺聯考內容:
聯考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文史)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理、工、農、醫),每科成績150,總分750。
二、普通高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
3.身體健康;
4.認真閱讀並願意遵守省招生委員會和高招辦頒布實施的招生簡章及其他有關招生管理的政策規定;
5.報考軍隊院校的,必須是20周歲以下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公安院校的,年齡必須不超過22周歲;報考公安院校外語專業的年齡不超過20周歲。報考上述院校和專業的考生必須未婚;
6.少年班考生須由招生學校預選,發給準考證,明確考試科目,並通知考生所在市縣。
經(區)招辦審核,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市、縣(區)招辦審核合格後,可在市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參加考試。要申請少年班,極少數學生必須有非凡的智力和成就。
成績優異、年齡在15以下的初高中學生(不含高中畢業生)。
7.在中國定居的外籍人員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可憑省公安廳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在各市指定地點參加報名。
內地高考內容:
高考大部分省份采用語文、數學、英語+文綜(政治、歷史、地理)或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考試方式,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文綜或理科綜合300分,總分7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