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職人員考取國內碩士研究生,工齡計算在學習期間。在職人員出國攻讀碩士學位,碩士畢業回國工作的,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計算工齡。需要註意的是,按照現行規定,非在職人員在被研究生院錄取時(如應屆大學畢業生),不能計算其學習期間的連續工齡。此規定將從1990執行到1。過去,與工齡相關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不具有追溯力。
法律依據:國家教委、勞動部、人事部關於博士生和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計算工齡的通知。
第壹條工齡以國內博士生學習期間計算。計算長度,出國留學的博士研究生,仍按《國務院關於批轉國家教育委員會留學人員工作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發[1986]107號)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條在職人員在國內獲得碩士學位,學習期間計算工齡。在職人員出國攻讀碩士學位,碩士畢業回國工作的,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計算工齡。